济南大学基建处档案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济南大学基建档案资料的管理,保证基建档案资料得到及时、完整、规范的收集。根据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并结合我校基建档案工作特点,制定本办法。
一、归档资料的内容、范围
㈠、档案资料的收集范围。凡济南大学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在基建管理和建设工程项目活动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及声像载体材料等,均属基建档案资料。
㈡、归档内容
⒈建设资料。
⑴立项文件:基建项目的申请与批复、计划任务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年度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建设计划表等立项依据文件。⑵建设规划用地文件:选址、征地申请,征地报告、协议书及批复文件,拆迁方案、建设规划用地许可证、土地使用证及地界划分等文件材料。⑶勘察、设计文件:勘探、测试中形成的文件材料;设计委托书及设计要求;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消防、环保、人防、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文件或有关协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计算及审批文件。⑷工程招标及合同文件: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的招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开标记录;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的合同。⑸工程开工文件:工程规划许可证、验线合格文件、工质量监督手续、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告及审批表。
⑹商务文件:工程概算;工程结、决算。⑺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文件:各主管部门出具的认可或准许使用的文件;竣工验收报告。
2、施工资料。施工管理资料;施工技术资料;施工检测资料;隐蔽工程检查验收纪录;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等。
3、监理资料。监理管理资料;监理质量控制资料;监理规划;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监理总结等。
4、工程竣工图。竣工图应包括设计总说明;建筑、结构、给排水、通风、电气、电梯、智能竣工图。
5、济南大学总体规划图,现状总平面图、供排水线路图、电路布置图(含地下电缆图)、燃气管线图、供暖管道图及其他隐蔽工程分布图等;
二、档案整理的基本要求
1、建设单位归档的资料、图纸均应满足以下要求:
⑴管理性文字材料。应按事项、专业顺序排列。同一事项的请示与批复、主件与附件不能分开,并按批复在前、请示在后,主件在前、附件在后的顺序排列。
⑵工程文件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如碳素墨水、蓝黑墨水,不得使用易退色的书写材料,如:红色墨水、纯兰墨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等;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幅面尺寸规格宜为a4幅面(297mmх210mm);凡小于a4幅面的,可由a4幅面纸以衬托法衬托,大于a4幅面的应折叠成a4幅面;若是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⑶技术文件材料。盖章,签字手续必须完备。
⑷竣工图。要求确保完整,并须装订成册,按建筑结构、给排水、暖、电气设备等专业排列,组卷时应保持各专业材料的相互联系和完整;同专业图纸按图号顺序排列,规格尺寸为a4。图面须整洁、无破损,字迹工整;变更内容要盖变更单位图章;设计图签折在右下角,并应附档案明细目录;既有文字材料又有图纸的案卷,文字材料排前,图纸排后。
2、监理资料应要求装订成册,一套必须是原件,另一套可为复印件(但必须加盖公司图章),要清楚、整齐。具体内容按济南大学基建处《济南大学基建处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范围及要求》的有关规定报送。
3、经济商务档案。与工程相关的各类经济合同、协议,必须在合同或协议签订后三天内送档案室存档。
三、档案的收集、整理。
(未完,全文共10375字,当前显示1390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