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防止粉尘爆炸事故专项整治方案
为认真吸取缙云县浙江宏威车业有限公司4.1爆炸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工矿商贸企业粉尘爆炸事故防范工作,防止类似事故发生,确保我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丽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防止粉尘爆炸事故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丽安委办〔2011〕9号)精神,县安委会决定在全县开展防止粉尘爆炸事故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发〔2010〕23号)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通过加强对企业的安全监管,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防止粉尘爆炸事故专项整治,全面排查并彻底消除粉尘爆炸事故隐患,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力度,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标准等有关规定要求,完善安全技术及管理措施,建立预防粉尘爆炸的长效机制,提高企业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和本质安全水平。
重点行业和重点内容
(一)整治范围
1、易发生粉尘爆炸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包括竹木制品加工、机械加工、粮食加工、饲料加工、煤制品加工、冶金、建材、轻工、化工、粮库等生产经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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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常见粉尘爆炸作业场所和设备。包括厂房、仓库、密闭空间等作业场所和除尘设备、混合机、抛光机、输送机、筛选机等会生产粉尘的设备。
3、常见爆炸粉尘。镁、铝等爆炸性粉尘;炭黑、焦炭、煤、铁、锌等可燃性导电粉尘;聚乙烯、酚醛树酯、小麦、玉米、砂糖、可可、米糠、木糠、棉花、丝麻、毛纤维、人造纤维、染料、硫磺等可燃性非导电粉尘。
(二)重点内容
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否健全、人员是否配齐、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是否落实。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是否落实,工作流程、操作规程是否健全完善。
3、生产经营单位法人是否清楚本单位有无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并采取了有效控制粉尘爆炸的措施。
4、生产经营单位是否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和粉尘防爆教育,普及粉尘防爆知识和安全法规,使职工了解本单位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危险程度和防爆措施。
5、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企业在建筑布局、结构上是否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
6、生产经营单位是否结合自身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特点,制定了本单位粉尘防爆安全检查表,并按安全检查表认真进行粉尘防爆检查。
7、粉尘爆炸危险场所是否严禁烟火,所用电气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规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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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危险物料是否密封在防止粉尘泄漏的容器内,并按工艺分片设置相对独立的除尘系统;所有产尘点是否装设吸尘罩;风管中是否有粉尘沉降;是否增加废料的湿度,以降低空气中的粉尘悬浮量。
9、是否对能自燃的粉尘采取冷却措施,并对其湿度进行连续监测;是否对与粉尘直接的设备或装置落实相应措施,使其表面温度低于相应粉尘最低着火温度。
10、粉尘爆炸危险场所是否采取了分段与隔离措施,减小初始爆炸引起的破坏。
11、不能完全防止粉尘泄漏的特殊地点(如粉料进出工艺设备处),是否采取了有效的除尘措施;是否制定了维护管理制度;除尘设施是否保持正常使用运行。
12、粉尘防爆危险场所是否采取了防止电弧和电火花点火及防止摩擦碰撞火花引燃、静电引燃等的安全措施。
13、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和受限空间进行动火等危险作业,是否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批,并落实相关安全措施。
14、是否经常对车间地面和设备进行清扫,清扫方法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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