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村干部轮流值班制度
通
知
各镇场(开发区、管理处)党委,工业园区工委:
为了切实加强村级组织规范管理,转变村干部工作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充分发挥服务功能,提高村级组织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在村级组织中建立村干部轮流值班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值班职责
1、处理村内日常事务,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协调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2、做好党员群众来访接待登记工作,解答党员群众提出的问题,调解和处理群众各类矛盾纠纷。
3、处置突发性事件,发生重大事件时立即向村“两委”和镇党委报告。
4、为党员群众提供政策、村务等咨询服务,代为办理各类事项;接待上级督查和外来人员办事。
5、搞好资产管理和办公活动场所环境卫生。
6、组织党员群众点播收看远程教育节目。
7、做好上级和村“两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工作要求
1、明确值班人员和时间。轮值坐班人员为在职村干部,每个村干部都要参与轮流值班,每天(含法定节假日)保证村党员群众服务站有一名村干部轮值坐班。值班时间一般为: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各村要制定轮值坐班安排表,轮值坐班人员姓名、职务、分管工作、联系电话在村党员群众服务站上墙公开,方便党员群众联系,接受社会监督。
2、建立首问负责制。按照“谁受理、谁处置、谁反馈”的原则,建立首问负责制,随时处理村内日常事务,帮助党员群众解决各种问题。对在坐班时间内无法解决或需转交他人办理的事项,要由受理人负责跟踪落实,并向当事人反馈办理结果,保证受理事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3、建立值班日志制。县委组织部统一制发《党员群众服务站接待登记簿》,村值班干部对当日来访接待工作、承办事项和办理结果、处置矛盾纠纷和突发事件情况等及时在《党员群众服务站接待登记簿》进行详细登记,归档备查。
4、建立承办事项工作规范。对不属于村级管理的事项,要及时报告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并及时协调有关方面予以解决。对属于上级办理的相关事项,由轮值坐班人员按下列程序全程代为办理:(1)接收申请人报送的有关材料,出具承办单。(2)当日将申报材料报送镇(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3)根据镇(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提出的要求,告知申请人需补交、修改的材料和承诺办结的时限,并及时将补交、修改的材料报送镇党员群众服务中心。(4)在承诺时限内将办理结果送达申请人。
5、建立工作例会制度。每周一,各村由村党组织书记主持召开全体轮值坐班人员工作例会,回顾总结上周处理村务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共同研究解决村内重要事项和热点难点问题。
三、工作纪律
1、严格遵守作息时间。轮值坐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准迟到、早退,更不得擅离职守。值班人员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请假时,要找好替班人员,经村党组织书记批准后方可离岗。
2、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值班人员对群众提出的各种事项,能办的要不拖不推,马上就办,暂时不能办的要向群众承诺办事时限,力争在最短时间内给予圆满解决。
3、不断改善服务质量。对前来办事的群众,要热情周到,态度和蔼,切忌态度生硬,方法简单。对暂时不能办理的事项,要耐心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不属于职责范围的,要告知申请人到有关单位办理,并帮助做好联系工作,努力达到群众满意。
4、严格保持廉洁自律。值班人员要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严禁借为民办事之机向群众索要钱物,谋取不正当利益,切实维护村干部清正廉洁、干净干事的良好形象。
四、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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