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占用消防通道的通知2015.5.25
关于禁止占用消防通道的
通
知
尊敬的住户,您好。
为了进一步加强小区管理,规范车辆停放,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现通知如下: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消防通道,禁止占用小区消防车通道停放机动车辆。所有进入小区的机动车辆均须停放到小区南边停车场,不得在其他地点随意停放。
二、对于因接送病人或运送大件物品需临时进占用消防通道的机动车辆,必须说明理由并现场登记,停放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对不按规定滞留的车辆将采取相应措施。
三、所有进入小区的机动车辆不得鸣笛,且须限速安全行驶,时速不超过5公里。
四、对违反规定占用消防通道的,受到公安机关执行经济处罚和强制拖移外,并承担以下责任:
1、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2、第一次经济处罚100元/次,两次以上物业公司有权禁止该车进入小区。
3、在小区公告栏上曝光处理。
为了您的人身、财产安全,希望小区广大住户予以高度重视,也希望您能积极配合,确保小区和谐、安全和稳定。
特此通知。
山西云馨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5月25日
第二篇:关于禁止占用消防通道的通告成都体育学院
关于禁止占用消防通道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校园和家属区管理,规范车辆停放,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成都市公安消防局、成都市交管局、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联合颁发的《关于禁止占用居民小区消防车通道停放机动车辆的通告》等有关法律法规,现通告如下: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消防通道,禁止占用校园和家属区消防车通道停放机动车辆。所有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均须到指定地点停放,不得在其他地点随意停放;无特殊情况,家属区禁止机动车驶入;否则后果自负。
二、对于因接送病人或运送大件物品需临时进入教学区、家属区的机动车辆,必须说明理由,现场登记,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驶出。不得在教学区、家属区长时间停放,停放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对不按规定滞留的车辆将进行锁胎处理。
三、所有进入校园和家属区的机动车辆不得鸣笛,且须限速安全行驶,时速不超过5公里。
(未完,全文共2752字,当前显示899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