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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等省开展农民工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的调研报告

司法部联合调研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根据国务院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的统一部署,我部从今年3月底到7月中旬,在全系统开展农民工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法制宣传工作的专题调研,赴江苏、浙江、上海、广东、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山西等省市,深入到若干市、县(区),社区、乡镇进行实地调研,结合各省(区、市)的调研成果,对目前农民工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的需求情况、开展农民工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的现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的了解,在此基础上,研究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农民工维权工作的对策建议。

一、农民工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的需求情况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各级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农民工问题,制定了一系列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特别是今年1月出台的国务院5号文件,对当前涉及农民工的若干重要问题作了全面的政策性规定,对于切实保障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改善农民工的就业环境,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5号文件精神,在解决农民工欠薪、改善劳动和生活条件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是,从全国总体情况看,涉及农民工的劳动报酬、劳动安全、人身安全、社会保险等突出问题尚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农民工权益保障任务依然繁重。

(一)农民工法律援助的潜在需求量呈上升趋势。由于主客观原因,农民工在社会中的弱势地位短时间内不会有实质性的改变,绝大部分农民工只能选择从事收入低、有一定职业风险的工作,而且与用人单位处在明显的不平等地位,因此发生在农民工身上追索劳动报酬、工伤赔偿、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等劳动争议纠纷不可避免。同时,农民工普遍缺乏法律知识、诉讼技能和各种社会资源,一旦出现法律纠纷,大部分都需要法律帮助。从调查的情况看,农民工的法律帮助需求在今后一个时期将呈上升趋势:一是农民工的数量在逐年增加。随着国家农民工政策的逐步落实,今后一个时期,农村富余劳动力越来越多地逐渐转移到非农产业和城镇中,这是一个必然的趋势。据有关专家预测,在2001至2010年的10年中,中国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的总规模将继续扩大,估计可能达到1.6-1.8亿,平均每年转移量在1493万-1662万人。二是农民工权益被侵害现象依然严重。目前一些地方农民工劳动报酬得不到保障,工资偏低,拖欠、克扣工资现象比较普遍。据福建调查,65%的三资企业存在拖欠、克扣工资的现象。据宁夏法律援助中心对一建筑工地的农民工抽样调查,43%的农民工反映工资被拖欠,70%的农民工反映工资被克扣。此外,长期超负荷加班情况普遍、人身侵权案件时有发生。三是涉及农民工的工伤事故、职业病有上升趋势。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统计,近几年来生产事故死亡人数居高不下:2003年各类生产事故死亡人数为149226人,2004年各类生产事故死亡人数为147379人;2005年发生各类生产事故717938起,死亡127089人。另根据卫生部统计,目前在我国涉及有毒有害作业的企业超过1600万家,受到职业病危害的职工人数在2亿以上,但是2005年卫生部共收到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包括西藏、港、澳、台)各类职业病报告仅12212例。潜伏期的职业病患者是未来需要帮助的一个庞大的弱势群体。工伤及职业病患者中农民工占了大部分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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