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瓦斯治理例会会议制度
一、会议时间
每周一15。00分,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召开时,防突通风科通过发手机短信的方式告知,正常召开时不再另行通知。
二、会议地点
会议地点设在矿生产调度室。
三、参加人员1.会议主持人:矿长
2.会议组织:防突通风科、生产调度室
3.参加人。矿副总以上领导以及防突通风科、生产技术科、地测科、安检科、机电科、生产调度室、劳资科、供应科、企管科、财务科、办公室、组干科、纪监科、工会、抽放一队、抽放二队、通风队等有关单位负责人。
四、会议内容
1.学习贯彻区域瓦斯治理相关文件、会议精神。
2.各单位汇报区域瓦斯治理计划完成情况。
3.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及整改措施,提出需要矿协调解决的问题。
4.各部门每月要确立一个亮点项目,每周对实施情况进行分析。
5.对涉及部门较多、有较大影响的问题集体探讨。
6.生产单位汇报内容。本周出勤率、钻机开机率、下周工作计划、管路人均维护率等相关问题。
7.相关领导提出具体要求。
五、具体要求
1.防突通风科负责会议签到、会议记录,并形成纪要。纪要应在一天内整理完毕,送交总工程师审核,作为任务落实的依据。
2.参加会议人员要记录会议要点,与本单位工作相关内容应详细记录,并抓好落实。
3.参加会议人员必须按照会议规定的时间准时到会,不得迟到、早退。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会,必须提前向总工程师请假并指定代理人参加会议。未获允许视为旷会,对参会者无故旷会、迟到、早退等行为进行通报批评并进行处罚。
4.会议要求的各种资料需在会议前准备好,不得空手参加会议,不得安排业务不精练人员参加会议。
5.会议期间,参会者必须将手机关机或调至振动状态,不准大声接、打电话,不得影响会议发言。
6.防突通风科负责对矿领导在会议上安排的重点工作要及时下发限时复命单,并认真跟踪落实,对于落实不到位的,由矿纪律工作组进行责任追究。
第二篇:瓦斯治理综合分析例会制度瓦斯治理综合分析例会制度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办发【2011】
26号、晋政办发【2011】
48号和吕政办发【2011】
111号及柳政办发【2011】
105号《关于进一
步加强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的实施细则》的文件精神和公司鑫安技发【2011】
26号文件的通知,切实做好我矿的瓦斯治理工作,结
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参会人员
1、瓦斯治理综合分析例会制度由技术矿长、通风矿长、通风副总工程师、矿长助理负责组织。
2、参会人员为。所有矿级领导和各科室、队组的相关负责人。
二、会议制度
1、每次会议要有专门的议题,做好会议记录。
2、紧急会议视情况由部门领导决定召开。
3、会议召集者在开会之前,应做好有关资料准备工作,会议上要讨论研究解决的问题应列出,重要会议会后要下发会议纪要。
4、被通知需要参加会议的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做到善始善终,确实不能参加的要在开会之前和召集人说明情况,并得到
允许。
5、对未经允许擅自不参加或迟到、早退的人员,按我矿的管理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四、会议程序
1、传达、学习、贯彻上级瓦斯防治及治理会议、文件精神。
2、分析、总结上阶段瓦斯治理、防治情况,研究布署下阶段瓦斯治理、防治计划。
3、分析研究近期瓦斯防治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制定落实防范措施。
4、研究瓦斯防治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定落实整改措施,修改、完善各项有关瓦斯防治的各项规章制度。
5、瓦斯治理综合分析例会上决定的情况,各部门和责任人,必须认真执行,及时完成。
第三篇:瓦斯治理整改制度瓦斯检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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