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安煤矿综合防尘工作责任制
综合防尘齐抓共管责任制
二0一一年元月
天安煤矿综合防尘齐抓共管责任制
一、矿长综合防尘工作责任制
1、对矿井的综合防尘工作全面负责,并定期主持研究综合防尘工作。
2、督促总工程师、安全科长、通风区长认真实施综合防尘工作规划,计划及重大通风隐患整改措施,搞好业务保安。
3、督促分管副矿长及相关部门妥善解决综合防尘所需的人员、物资和资金,负责提足用好治理瓦斯煤尘吨煤一元钱的专项费用。
4、当生产与通风安全发生矛盾时做好协调工作,支持总工程师为确保安全生产而作出的正确决策。
5、负责定期组织检查综合防尘齐抓共管责任制执行情况。
二、矿党委书记综合防尘工作责任制
1、对矿井的综合防尘工作负有职责,督促搞好综合防尘业务保安工作。
2、督促检查综合防尘齐抓共管责任制执行情况。
3、督促检查治理瓦斯煤尘吨煤一元钱专项费用使用情况。
4、当生产与通风安全发生矛盾时做好协调工作,支持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的正确决策。
三、矿总工程师综合防尘工作责任制
1、在矿长的领导下对综合防尘技术业务管理工作直接负责,并实行
统一指挥,合理开拓布局。
2、负责组织编制、审批并督促实施综合防尘工作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
3、把好矿井通风系统合理、稳定可靠关,把好瓦斯煤尘事故管理关,把好防灭火管理关,把好综合防尘安全隐患整改措施审批关。把好防治瓦斯煤尘专项费用使用关,履行《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中赋予的有关综合防尘条文审批权限,经常检查计划实施情况。
4、及时审签瓦斯日报表及其它通风报表。
5、会同经营副矿长组织编制年度综合防尘安全技术工程计划,并及时修正平衡,补充和完善,及时把好综合防尘费用签证关。
6、每月逢
5、
15、25组织矿井三次通风质量检查及综合防尘达标定期检查。
7、负责每月组织一次通风系统审查,并建立审查档案,负责每月召开不少于一次的通风安全分析会,分析和处理综合防尘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8、在生产与通风安全发生矛盾时做好协调工作,支持通风部门和安监部门正确执行《规程》及有关规定。
四、分管副矿长综合防尘工作责任制
1、生产副矿长
①按设计及时组织矿井综合防尘系统工程的施工。
②督促采掘区队做好采掘过程中应做的综合防尘工作。
③对采掘生产过程中出现的综合防尘问题及事故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理。
④及时组织综合防尘工程的维修。
⑤实行以风定产,制止不符合综合防尘条件的违章作业。⑥定期组织全员综合防尘培训,并负责特种人员的综合防尘培训发证工作
2、安全副矿长
①会同总工程师组织通风质量和综合防尘达标检查并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②督促防止重大瓦斯煤尘事故的安全措施的实施。③把好综合防尘设施使用关和综合防尘措施的实施关。④督促采掘区队做好采掘生产过程中的放炮管理工作。⑤负责安监部门、采掘区队做好矿井的瓦斯检查工作。⑥负责查处综合防尘“三违”人员和综合防尘责任事故。
3、机电副矿长
①督促机运部门搞好机电运输业务保安。
②督促防止重大瓦斯煤尘事故的安全措施的实施,消除机电火源。③确保矿井主通机正常运行、反风设施完好,机械电气设备正常运行,不产生机电引爆火源。
④按计划及时组织综合防尘工程所需的设备和材料。
⑤确保局扇完好,高压部位不漏风,风电闭锁安装率达100%。⑥及时对维护保养综合防尘机械、电气设备的技术人员进行技术指导。
4、经营副矿长
①负责根据综合防尘工作规划、计划及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安排,妥善解决所需资金。
②确保吨煤一元钱的瓦斯专项治理费用的及时到位。
五、工会主席综合防尘工作责任制
1、对矿井的综合防尘工作负有检查职责。督促重大通风隐患整改措施的实施。
2、负责组织检查职工个体防护的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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