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文化现状
及下一步调整思路建议
一、文化局机构编制现状
文化局在阿尔山建市后同政府其他局办同时成立,开发区时期称科教文卫为合署办公阶段,建市后初期历经文体广电局、文体局、文化局几次分合办公阶段,2009年4月,称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文化体育广电对外一个牌子,对内各司其职能独立办公。目前文化局现有行政编制2人,即局长副局长各1名;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按所属事业单位统计分别为:文化馆:编制10人,实有9人;图书馆:编制3人,实有3人;文化稽查大队:编制2人,实有1人;文物站:编制2人,实有2人;乌兰牧骑:编制16人,实有14人。
二、文化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与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我市文化艺术与文物工作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二)研究拟定全市文化事业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文化体制改革。
(三)研究拟定全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协调全市文化产业的发展;规划、指导全市重点文化设施建设。
(四)管理全市文学、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归口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
(五)管理全市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全市各类社会文化事业的建设与发展。
(六)管理全市图书馆事业,指导全市图书文献资源的建设、开发和利用;组织推动全市图书馆事业标准化、现代化建设,促进各类图书馆的相互合作、协调发展。
(七)管理全市文物、博物馆事业,研究拟定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协调全市文物的管理、保护、抢救、发掘、研究、利用及出境、宣传等工作;指导、协调博物馆的建设与发展。
(八)组织指导全市文化艺术及文物科研工作,推动文化科技创新与进步。
(九)归口管理全市文化市场,研究拟定文化市场的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音像制品的批发、零售、出租、放映等经营活动的管理;指导全市文化市场稽查工作。
(十)制定艺术教育工作发展政策,编制艺术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三、文化事业发展近况
文化局举办了大型文艺演出。圣诞之夜俄罗斯演出、满洲里歌舞团等等。春节期间慰问部队演出、组织举办了大型春节联欢会、组织专业人员对边防武警大队进行文艺指导、开展了广场文化月活动。
同时我局从人员业务音响设备等方面协同配合阿尔山林业局、白狼林业局和部分镇街开展业余文娱活动。收集创作整理出版了22首优秀的阿尔山原创歌曲mv光盘。
经过两年来的全方位普查,基本确定我市文物尚未发现远古遗存,重点是二战时期日军侵华工事遗迹,已发现二战遗迹近百个点,其中已经列为盟级文物保护单位8处,区级文物保护单位4处。有一处已进入申报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阶段等待批复。在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中我局因工作实绩突出,李玉侠局长被评为自治区级文物工作先进个人,并得到一部分文物工作的奖励资金。
2010年起文化局开始进行民间文物和有地域特点的文物的征集保护工作,投入专项资金给予大力支持,现已收到部分物品。
去年以来我局共整理申报并得到批复的区级非遗项目1个,盟级非遗项目11个,市级审批公布非遗项目15个。正在申报自治区的文化艺术之乡、白狼林俗村。
我市的文化市场业户总体数量不多,但分布线长面广,不易管理,加之文化稽查人员少,因此市场管理一度出现相对薄弱的现象。我们单独或协同相关部门先后开展了十几次扫黄打非专项行动和净化环境的专项行动,从根本上规范了文化市场较为混乱和无序的现象。
(未完,全文共9300字,当前显示1419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