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自我认识
一、具体表现
所谓安全意识,就是人们头脑中建立起来的生产必须安全的观念,也就是人们在生产活动中各种各样有可能对自己或他人造成伤害的外在环境条件的一种戒备和警觉的心理状态。
“安全第一”意识
“安全第一”是做好一切工作的试金石,是落实“以人为本”的根本措施。坚持安全第一,就是对国家负责,对企业负责,对人的生命负责。
“预防为主”的意识
“预防为主”是实现安全第一的前提条件,也是重要手段和方法。“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虽然人类还不可能完全杜绝事故的发生,实现绝对安全,但只要积极探索规律,采取有效的事前预防和控制措施,做到防范于未然,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交通事故是可以大大减少甚至可以避免的。
遵守法律法规意识
随着我国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的进一步提高,依法行车是做好道路运输工作的前提,自觉树立法律法规意识,自觉遵章守纪,也是做好安全驾驶的前提。
自我保护意识
安全是自己的,也是大家的。往往因为自己失误,会伤害自己,伤害他人,甚至给国家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危及到社会的稳定。
群体意识
一定要树立良好的群体意识,相互帮助,相互保护,相互协作,密切配合,这是保障安全驾驶的重要条件。例如在高速公路堵塞时,没有群体意识,任何个人都无法实现单个车辆行走的可能性。
二、如何加强安全意识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迅速发展,高校办学规模不断扩大,校园社会化现象日趋明显,一些治安案件、危及大学生人身财产案件,诱发大学生违法犯罪案件等在高校大学生中也时有发生;加强对大学生安全防范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使大学生自觉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和自觉遵纪守法意识成为目前学生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一环节。通过对大学生中一些常见案件分析上看:一些大学生虽然文化知识较高,但因他们踏入社会较晚,社会经验不足,缺乏安全防范意识,法制观念意识淡薄,从而导致一些案件的发生。
据统计表明:发生在大学生中失窃和上当受骗案件占学生中发生治安案件的75%以上。而这些案件绝大多数是由于大学生自身安全防范意识淡薄,思想麻痹、财物保管不当,轻信他人,交友不慎,由此发生的案件,有些造成学生的财产损失有些甚至危及大学生的性命安全。如:宿舍没有养成随手关门、锁门的习惯;夏季开门休息;高档贵重物品如笔记本电脑、掌上电脑、快译通、mp3等随意乱放;现金不及时存入银行或将存折密码告诉他人,存折与身份证放在一起等等这些一方面可以诱发犯罪,另一方面也给不法分子提供了便利,这是导致校内失窃发生的重要原因。还有一些大学生在勤工助学或毕业求职中急于求成,不通过合法机构求职,给不法分子造成可乘之机,使之合法利益受到侵害甚至有些大学生发生被拐卖现象。现代交通的快速发展给人们的出行带来了便利,但忽视交通安全也会给人留下终身遗憾。2002年10月某学院三名女生在横穿马路时,没走人行横道,被一辆违章疾驶的汽车撞倒,造成一人死亡,两人受伤的悲剧。还有的个别大学生法制观念不强,违犯学校的规章制度,在宿舍内使用违章电器,酿成火灾事故。有的放松对自己世界观的改造,养成小偷小摸的恶习,久而久之,滑向犯罪的深渊。还有的学生政治立场不坚定,在政治问题上迷失了方向为敌所用,有的误入邪教,荒废学业,走上邪道,酿成人生悲剧。
(一)发挥教育功能,利用不同形式在大学生中开展安全防范教育和普法教育。
学校可以充分发挥教育职能,利用不同形式对在校大学生进行安全防范教育和普法教育,这是使大学生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和自觉遵纪守法意识的重要途径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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