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1.8全会第161号提案:张国华:关于进一步搞好殡葬改革工作的建议
据调查,2000年以来,我市全面动员深入开展“移风易俗、破除迷信”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治理活动,通过多年来的努力,全市基本无土葬,火化率达到100%,建设镇(村)骨灰存放室59处,兴建和利用旧坟场建设公益性公墓105处,骨灰存放室建筑面积43979平方米,设计存放格位157490个。目前,已经存放骨灰盒(坛)10000多只。一个以全面实行火葬、骨灰存放室寄存骨灰这主的殡葬改革模式在我市已基本形成。全市近年来通过平坟复耕、骨灰入堂不占地等方法节约耕地达1400多亩。但我市殡葬改革工作也存在许多矛盾和问题,主要是全市零散的村级公墓(含坟场)仍多达340处,占地约900亩,且有拓展之势;骨灰存放室建设和管理工作存在薄弱环节;有的镇火化数明显减少,出现尸体偷埋现象等。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殡葬改革工作推进力度。建议继续由市“移风易俗、破除迷信”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负责殡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宣传、民政部门牵头,宗教、国土、工商、公安、城管等部门参加,各负其责,全力协作。
(二)科学制订规划。全市推行以建设镇级公益性骨灰存放室、花坛式生态公墓为主体。严格控制全市所有村级公益性公墓的扩大发展。考虑到财政承受能力和群众心理上的接受程度,建议处理骨灰仍以引导自愿入室安放为主和“入土”安葬两种方式,逐步向全部入室过渡。
(三)将殡葬改革纳入新农村建设内容,统一部署,一并检查考核。一些重点战役如村庄河塘整治等要将平坟平墓、散坟迁移等作为整治的重要内容,一起部署落实,不达标的不能过关。
(四)加大考核和依法管理的力度,逐步纳入规范管理的轨道。继续按市委、市政府的规定,对综合先进和文明单位等各类表彰,对殡葬改革考核得分较低的镇实行一票否决制度。重点加强市区及各镇公益性公墓的清理整顿,对各镇滥占耕地、擅自乱建坟墓者,要依法取缔,规范管理。
第二篇:07.1.9全会第157号提案:张国华:关于进一步搞好社区矫正工作的建议关于进一步搞好社区矫正工作的建议
2006年,特别是我市被确定为省级社区矫正试点示范区以来,有关方面脚踏实地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一年来,全市三级工作网络体系已经形成,各镇三大基地均已建立,矫正、帮教活动开展正常。截止2006年12月20日,全市当年接管矫正对象386名,按时解矫258人,重新犯罪被收监执行2人;加上近来接管对象,目前在册矫正对象510多名,其中有缓刑犯360多名,假释犯10多名,另有暂予监外执行犯、剥夺政治权利犯、管制犯若干名,基本做到无漏管失控现象,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取得较好的成绩。但存在的问题是极少数镇有关同志重视不够,工作欠扎实;有些保障措施不力,硬件条件跟不上;某些工作人员轮岗交流多,工作不定心,业务不够熟悉;某些镇、社区监管制度、帮教措施未落实到位,脱管失控现象时有发生。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强化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领导。将这项工作列入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政府工作目标考核。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组织机构,将司法所和村(居)联络员配齐配强,并明确各层级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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