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施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的防火工作,提高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陕西省消防管理办法》,结合炼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凡属各单位区域内的消防器材、消防设备、消防水源(消火栓及管线)和固定式、半固定式消防设施,由各单位负责维护和保养。
二、凡各单位区域内的消防器材,消防设备情况都要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在交接班日志中得到反映,对于没有将此项内容列到交接班日志的单位,扣除其月度奖金考核总分2分。
三、凡各单位区域内的消防器材、消防设备、消防水源等都要指定专人负责维护、保养、管理,如无专人管理或管理不力,给公司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除按公司有关制度追究当事人责任外,并且扣除单位月度奖金考核总分2-5分。
四、各单位要负责其管辖区域内消火栓的自检,做好维护、保养工作。消火栓不得让与其它单位及施工单位使用,确因工作需要使用时,必须申报消防队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使用。对没有办理审批手续而私自使用或管理不当造成消火栓损坏的,责任人应按《消防法》有关规定给予一定赔偿,并罚款200-1000元,情节严重的可给予行政处分或追究其法律责任。对没有进行阻止或阻止不力的单位,扣除其月度奖金考核总分1-5分。
五、各单位辖区内消防器材出现问题时,应及时向消防大队汇报,由消防队统一维修或重新配置,费用由厂里按年度核定后按计划管理程序执行。
六、各单位对其管辖区内的设施要加强管理,做到消防设施完整好用,检查时发现有损环、丢失、过期消防器材的单位或不积极采取防护措施的单位,扣除其月度奖金总分2-5分。
七、各单位消防器材管理辖区范围均由消防处界定。
八、消防队在检查时发现不安全因素,以整改单的形式通知各单位进行整改,各单位必须按整改单的要求及时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汇报消防大队,由消防大队复验。逾期不进行整改或整改措施不得力的,扣除各单位月奖考核总分2-5分,情况严重的在全厂进行通报批评。
九、以上各项工作由消防队负责督办,并且每月25日由消防队组织全面检查,将检查考核结果报企管科。
第二篇:消防设施管理办法xx工程
消防设施管理办法
xx公司
2006-11-01发布实施消防设施管理办法
消防设施管理办法
1前言
1.1为了加强项目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使消防器材的购置、维修、调整、配置管理走向制度化、程序化,并有效地控制火灾,减少火灾损失,提高防火救灾的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项目部临时消防器材和设施的管理。2职责
2.1项目部副经理负责对安全部提交的消防器材购买,维修计划进行审批。
2.2项目部安全部负责本项目部消防设施器材的购置、维修和配置。
2.3项目部经营部负责提供消防器材的购置及维修经费。
2.4项目部工程部负责组织现场临时消防系统的设计及施工工作。
2.5项目部质量部负责消防系统的验收工作。3内容
3.1消防设施器材购置、维修
3.1.1各项目部安全部消防主管提出本项目部消防设施器材年度购置、维修计划申请,经主管领导审批后购置和维修。
3.1.2项目部安全部按照购置、维修计划,对各供货(维修)商的资质进行考察,按照择优录的原则,从中选出至少三家合格供货(维修)商。
3.1.3供货(维修)商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产品合格证、维修许可证等证明,并对所需消防设施器材报价。
3.1.4项目部安全部将供货(维修)商的所有信息提交公司安全监察部,由公司安全监察部确定供货(维修)商。
3.1.5与供货(维修)商签订合同或建立采购单。
(未完,全文共10270字,当前显示143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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