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排查及周边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
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教研中心、中小学校、幼儿园: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学校安全管理,有效遏制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促进全市学校安全稳定局面持续健康发展,根据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市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及周边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郑教明电„2011‟118号)文件精神,市教体局将在全市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及周边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全面排查治理校园各项安全隐患,深化校园安全重点环节重点部位整治,严格落实校园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应急预案,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长效机制,强化基础,全面提高校园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校园零事故、零伤亡。
二、排查范围及主要内容
此次专项行动主要针对全市所有学校及幼儿园,主要内容包括以下三项:
(一)开展一次安全、法制教育
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法制意识,使全体师生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培养学生的自我防护能力。
(二)开展一次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检查标准见附表1)一是学校安全责任落实及应急预案建设情况。有无签定安全目标责任书,有无各种应急预案,各种应急演练有无时间及参加人员登记。
二是学校及周边治安防范情况。学校及周边的治安排查整治和巡逻情况,学校警务室或治安亭的设立情况,学校保安的配备及运行情况,学校周边的警力情况,监控设备安装情况。
三是学校内部安全管理。学校安全教育是否列入教学计划,有无教材或教案,课程开设情况,学校校园内部安全保卫工作机构是否健全,人员是否充实,门卫值班、校园是否成立“一组三队”等情况。
四是消防安全工作。是否建立完善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设施是否齐备,消防通道是否安全、畅通。校园内电网、煤气管道铺设及电器、煤气设备等基础设施是否符合安全标准。
五是校舍安全情况。属d级危房的是否拆除,在从事教学及其它活动的校舍中是否仍存在危房。
六是食品安全。是否建立学校饮食卫生领导小组或管理委员会,对学校食堂饮食卫生实行监督,并存有监督档案资料;食堂及集体用餐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并张贴上墙;是否建立突发事故处理预案和报告制度并备案;是否持有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学校是否定期对食堂饮食卫生进行指导,对师生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知识教育和培训。
(三)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一次集中整治要坚持即知立改、整改到位、不留死角的原则,及时有效地整治好发现的各类隐患和问题。要注意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他们的支持,整合各方面力量,形成群防群治的有效工作机制。
三、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行动从2011年5月3日开始,至5月20日,为期18天。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
5月3日至5月6日,本次排查分为14个小组,对所有的教研中心和民办、公办学校进行全面排查,包括正在申报的学校、幼儿园,不留死角、不留空档,把存在的问题摆出来,整改安全隐患。通过排查整改,消除隐患。通过检查排队,树立好的典型,抓住重点薄弱单位,督促整治。
(二)严密排查和集中整治阶段
5月7日至5月17日,各检查小组深入学校,依照(附表1)进行检查,5月17日前检查完毕。检查对象包括所有教研中心、职专、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含没有注册的)。附表1每校一份,如实填写检查情况,由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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