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加强对财政开发资金的后续管理
重投入轻管理等,财政开发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都存在很多现实及可以合理预见的问题。财政投入到这些方面的很多资金,并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甚至在一些方面的投入,老百姓也没有受到益处,原因是有很大一部分资金都落入了私人的腰包。这些国家投入的财政开发资金资金,几乎成了一些不法官商先富起来的“第一桶金”。于是,这些资金、项目也就成了深谙其道者不择手段竞相争取的对象,各地争资金、争项目风起云涌,“跑部钱进”的现象蔚然成风也就不难理解了。所以,亟待加强对各项财政开发资金投入使用后的效益评价及其所形成的资产、能力的后续管理。
笔者在现实工作中发现,这些财政开发资金,有的是用于公益事业,有的是投给企业,也有的是用于新的产业综合开发项目的。但这些资金不管用于哪一方面,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多头立项的现象相当普遍,使用过程中弄虚作假的现象特别严重,管理上流于形式,投入以后就再也没有人去过问了。于是,那些掌管资金分配和项目安排的人,便可以尽情地发挥自己的优势,在财政开发资金特别是无偿财政资金这一块甜美的蛋糕中吃得肥头大耳、大腹便便——他们利用职务之便,将资金、项目安排给“自己人”或者自己“信得过”的地方,自己则空手套白狼,轻而易举地成为了那些接受财政开发资金企业的大股东,或者是相关产业开发项目的所有者,坐收渔利。更有甚者,直接要求接受财政开发资金的地方给予高额提成或将一些项目资金全额返回并转入个人或特定帐户。如此一来,数以万计的国家财政资金,转身便变成了自己的家财。即便是那些有偿使用的财政资金,投入到企事业单位特别是非国有企业后,也很少去管理、收回。而那些企业,也会在三五年后非常及时地倒闭消失。于是,那些有偿使用的财政资金也就彻底地合法成了私有财产。其实说穿了,所有这些,早就是那些不法官商精确算计好了的结果,无论是有偿还是无偿的财政资金,从落到他们手里的那一刻起,这些资金就被当作私有财产了,只是暂时缺少合法化或者说是脱罪化的过程。在这三五的过程中,他们往往会怠于行使国家对这些资金的权利,或者积极阻挠别人去行使这一权利,消磨和等待这种权利的消失,最后使国家的资财安全稳当地落入自己的口袋。
所以,国家应及时出台这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规范立项和资金的拨付程序,并向社会公告公示,杜绝暗箱操作,接受社会监督。对于投入到企业无偿使用的财政资金及其所形成的资产、技术能力等,要有专门的部门,将其作为国家股或者国有资产进行管理,定期进行清理;对于投入到公益方面说形成的资产,也要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对于有偿放贷使用的财政资金,要建立终身责任制,谁贷出去的,谁就要负责资金的安全,并对资金的回收负连带责任和赔偿责任,从而打击并杜绝官商勾结、化公为私、侵吞国家资财、逃废国家债权的不法行为,提高财政开发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二篇:加强财政资金管理规定各村委会、各单位(部门):
根据省市县《关于切实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相关要求,为确保各项资金合理使用、科学利用,增强透明度和监管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财政资金管理范围和目标
监管原则。按照“财政资金、全程管理”的原则进行监管,即将所
有财政性资金纳入监管范围,在资金使用的事前、事中和事后实施监管。
监管范围。涉及财政资金活动的单位,均为财政资金监管单位。各级政府安排和分配用于本乡及各单位的各种财政资金、非税收入、社会捐助、涉农资金、项目资金、村集体经济收入等专项资金,本级财政拨付到所属单位及村的所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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