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大院建设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群众提供便利的文化活动场所,改善基层群众文化基础设施条件,不断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特制定我县文化大院建设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城乡群众生活质量和文明程度为宗旨,满足群众多层次文化需求为目标,积极发展文化事业,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新农村文化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环境的和谐发展。
二、建设目标
2012年建成28个文化大院,以后每年加大建设力度,3年内实现文化大院行政村全覆盖。
三、建设原则
(一)坚持典型培育、择优扶持原则。选择积极性高,群众基础好,文化氛围浓,有一支较为固定的业余文艺表演队伍,经常在自家院落开展文化活动的文化户作为典型培育对象,好中选优,择优扶持。
(二)坚持因地制宜、就地改造原则。对符合条件的文化户,对其所住院落就地进行改造改建,确保建成开展群众文艺活动的排练室、场地等基本设施。原则上在农户院落内不建设舞台,确需建设简易舞台的,可选择在与农户自家院落相连的空闲场地内建设。
(三)坚持整合资源、强化管理原则。充分利用新建的乡镇综合文化站和闲置的学校、村部等资源,尽可能地利用原有的舞台等文化设施,改建、扩建成文化大院。对文化大院所需的乐器、服装、器材、音响等设备按需采购配发,完善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管理,确保文化大院各项文艺活动正常开展。
四、建设类型及建设内容
(一)建设类型
针对不同的文化大院,采取不同的建设方式,确定不同的建设内容,分别规划建设,但每个文化大院要单独成院。根据实地规划,确定四种建设类型。
第一类:
为场所面积较大的文化大院,主要为基础设施建设(包括简易舞台、排练室、硬化室外活动场地),辅助设施建设(包括文化墙、宣传栏、报刊架书柜),活动设备购置(包括乐器、服装、音响)。(见规划图1)
第二类:
为场所面积相对较小的文化大院,主要为基础设施建设(包括排练室、硬化室外活动场地),辅助设施建设(包括文化墙、宣传栏、报刊架书柜),活动设备购置(包括乐器、服装、音响)。(见规划图2)
第三类:利用闲置学校、村部改造建设,主要为改造排练室,维修或续建舞台,建设辅助设施(包括文化墙、宣传栏、报刊架书柜),购置配发活动设备(包括乐器、服装、音响)。第四类:利用乡镇文化站建设的文化大院,主要对部分设施进行维修。
(二)建设内容
1、基本活动场地
①排练室。面积为60㎡,砖木结构,外墙以魏氏砖雕产品装饰,突出文化内涵。
②室外活动场地。面积根据农户院落大小确定,但一般得不少于80㎡,硬化场地;
③简易舞台。建设简易舞台的,面积为80㎡,为轻钢或砖木结构,前立面以魏氏砖雕产品装饰,屋顶为彩钢瓦。
2、辅助设施
①文化墙(宣传橱窗)。每个文化大院1面,利用新建排练室或院落内其他房屋墙壁建设。
②宣传栏。每个文化大院2个,为不锈钢材质。③报刊杂志书架:每个文化大院报刊架1个、书柜2个,配发图书和报刊杂志。
④文化大院标志牌。每个文化大院1个。
3、活动设备
①乐器类。打击乐器(铜锣、大鼓、铜鼓等)3件;拉弦乐器(二胡、板胡、京胡等)3件;吹奏乐器(笙笛、唢呐、箫等)3件。
②服装类。戏剧服装包括蟒袍凤冠、开氅斗篷盔帽等;舞蹈服装包括秧歌服、民族舞蹈服等。各类服装共60件。
③音响类。音响包括音箱、功放、话筒、调音台、电视机、dvd等、机柜、线材等。
五、资金概算与资金来源
(一)资金概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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