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
教财[2009]38号
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
关于转发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省辖市教育局、财政局,各扩权县教育局、财政局:
现将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教财[2008]2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按照文件要求,将检查和整改情况于2009年3月10目前报送省教育厅、财政厅。省教育厅、财政厅将视情况对各地中小学财务管理工作进行抽查。
附件: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财务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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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充分认识加强中小学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关心下,经过地方各级政府的努力,基础教育经费得到了持续快速增长,这对教育经费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加强中小学校财务管理,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重要内容,是促进基础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基本保证,是从源头上预防经济犯罪,避免国家财产损失的重要措施。各级教育行政、财政部门和学校要充分认识加强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中小学校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二、严格中小学收入管理
中小学校要严格加强预算内、外资金管理。所有预算外收入必须全额缴入财政专户,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中小学校要严格遵守国家收费管理的有关规定,所有收费项目和标准必须经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部门批准,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或提高收费标准。执行经批准的收费,必须使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严禁乱收费。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全面实行免除学杂费以后,除按原“一费制”相关标准向学生收取作业本费及向寄宿学生收取住宿费外,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要规范城市义务教育阶段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享受免费教科书的学生,不再缴纳课本费。绝不允许“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普通高中要继续巩固完善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严格限制择校生比例和收费标准,力争逐年有所降低;要切实将择校生纳入当地统一招生计划并及时向社会公示。
三、严格中小学支出管理
中小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及标准。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白条作为报销凭证。学校购置教学仪器设备、办公用品及图书资料等,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原则上实行政府采购。学校所有支出实行校长负责制,要明确一位校级领导分管财务工作,划定审批权限,各负其责。要建立健全民主理财制度,对于大额资金的使用,要由校领导集体讨论决定。要定期公布学校收支及管理情况。要建立健全学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从事学校财务管理的记账人员与审批人员、出纳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做到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严禁私设“小金库”,严禁公款私存,严禁设立账外账,严禁坐收坐支。
四、加强中小学资产管理
地方各级教育、财政部门要加强中小学资产管理和监督,定
-56法制观念和廉洁履职意识。各地对检查出的问题应采取措施整改,检查和整改情况请于2009年3月31日前报送教育部、财政部。教育部、财政部将视情况对各地中小学财务管理工作进行抽查。
主题词:中小学财务管理意见部内发送:有关部领导,办公厅、督导办
教育部办公厅依申请公开2008年l2月26日印发
第二篇: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国培计划(2011)”——河南省幼儿教师培训项目招(邀)标
有关事宜的通知
2011-09-2617:26:04【浏览字号:大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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