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利用率,保障资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所属企业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企业及项目部。
第三条企业负责人对本单位资金管理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以及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二章
资金管理的主要内容
第四条资金收入的管理主要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收益、财政补贴收入、预算外资金收入、专项资金收入等。
第五条资金支出管理主要包括主营业务支出、投资、固定资产的购置、更新、改造、预算外资金支出、专项资金支出等。
第六条资金往来的管理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应交税金、借款及贷款等。
第三章
资金管理的形式
第七条资金实行按年编制预算的管理形式,以收定支。没有预算或超预算的支出项目原则上不予支持。
第四章
资金使用审批程序及权限
第九条企业应根据本企业具体情况,制定切实可行、责任明确的资金使用审批程序及权限,严把资金使用关。
第十条资金使用的权限应包括:
1、投资管理部。归口管理对外投资活动中所使用的资金。
2、财务部。归口管理货币资金和结算资金及货款回笼,存出投资款,保证资金完整,并督促有关人员及时清理债权债务,管好用活资金。
3、行政人事部。归口管理固定资产购置,办公品家具、办公用品、杂品的购置和保管、节日福利费用、接待费用、工资基金。
4、各项目部。归口管理交通协调费及车辆临时维修费(单笔贰佰元以下)。
5、调度中心。归口管理项目研发中的各项费用。
6、其他资金占用按制度进行审批,禁止各部门坐支现金。
第五章
资金预算的编制及审批程序
第十一条年度资金预算的编制和审批程序
企业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总结、回顾本年度业务开展及财政状况,审议、制定下一年度的战略规划,根据企业的总体目标及市场发展策略,确定下一年度的经营发展计划,并根据本企业的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计划定下年度的业务计划。
第十二条月度资金计划的编制
月度资金计划由各归口管理部门根据年度资金计划分解编制后,报送财务部门计划部门,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确定。
财务总监批准,经理办公会议通过后,由计划部门下达执行。第十四条资金计划的编制时间
1、年度资金计划。在每年十月底前由各归口管理部门提出次年计划,十一月底前由计划部门下达年度资金计划。
2、月度资金计划;在每月二十六日前下达次月资金计划。第十三条资金计划的追加。
资金计划一经确定,各归口管理部门必须严格控制执行,不得随意追加预算。确因特殊原因需追加时,应由归口管理部门提出追加计划,经财务部门审核,财务总监同意,总经理及董事长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六章
资金的日常管理
第十四条财务部门按月度收入计划组织筹措资金,保证资金计划的执行。随时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重点督促销售部门完成销售计划,督促往来款项的催收及货款的到位。
第十五条资金的支用实行流程审批。属于计划内的支出,必须由归口管理部门按照审批通过的资金计划填写清单,经财务总监与总经理签字同意,财务部门审核后方可支付。
第十六条属于计划外的支出。应由归口管理部门先提出追加计划,报财务部门审核,财务总监签署意见,总经理与董事长批准后,由财务部门根据资金情况再次平衡,方可支付。不得先支后报。对审批手续不全者,一律不得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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