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几点思考[五篇范文]
第一篇:关于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几点思考关于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几点思考
党的十七大对反腐倡廉工作提出“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指出加强制度建设是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治本之策,充分发挥制度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保障作用是新时期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根本途径。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胡锦涛总书记在讲话中再次强调:“要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为重点,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以提高制度执行为抓手,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我们发现绝大多数腐败案件的发生与制度有关,很多腐败分子钻制度的空子和漏洞,制度的缺失和有制度不规范执行已成为产生腐败行为的重要根源。
一、当前影响和制约制度建设的主要因素
通过对案发单位有关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的分析研究,我们发现当前在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方面存在诸多不足和薄弱环节,归纳起来主要有“五个不到位”:
1、思想认识不到位。靠制度反腐,是有效预防腐败、构建惩防体系的基础性工程。在一些部门和单位,有少数党员干部对此认识不足,有的认为抓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是走过场,搞形式主义,没有多大实质性意义;有的认为制度建多了,条条框框束缚了手脚,不利于工作的开展;有的认为制度建设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事,职能部门不必花太多时间和精力去做务虚的工作;极少数领导干部从方便需要的角度出发,不愿建、也不想执行对自身进行监督制约的有关制度。上述种种错误认识的存在,经常出现在腐败分子的剖析材料里,很多党员干部违法违纪被查处后后悔莫及。
2、修改完善不到位。很多单位建立了不少制度,但有些制度的缺陷比较明显:一是缺乏系统性。存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现象,对发生过问题的部位或对一些重点领域、关键部位制定的相关制度较多,而对部门整体工作如何通过制度的设计来预防和治理腐败,则显得不够,往往使腐败分子仍可“曲径通幽”。二是缺乏针对性。有些单位看似制度很多,但真正管用的制度不多,实用价值不大,难以付诸实施,往往存在形同摆设的现象,未能达到制度建设的目的。三是缺乏可操作性。有些单位不从实际出发,而是出于应付需要,制定的制度大多是原则性的要求,没有具体的实施细则和操作办法,实践中难以组织实施。如“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很多单位都没有量化的刚性要求和具体的操作办法,客观上给一些腐败分子留有可乘之机,使其打着“制度”的旗号办着不制度的事。
3、落实执行不到位。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严格的制度不执行,就会形同虚设,甚至产生反作用。当前,一些腐败问题频频在某些领域发生,并不是这些领域没有这方面的制度,而是有制度不执行或不认真执行,从而使制度成为一纸空文。一些单位和个人视制度为无物,头脑中没有制度概念,按自己意志行事,经常违反制度办事;有些单位和个人采取实用主义态度,有利的制度就执行,无利的制度就不执行;一些领导干部特别是单位的“一把手”不带头执行制度,却相反的最先破坏制度,这是制度的最大“天敌”。
4、追究问责不到位。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是领导干部还是普通党员,谁违反了制度谁就要受到责任追究。但在实践中,有不少部门和单位对违反制度的情况通常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认为对于一些轻微的违纪违规行为过于较真会影响工作,不到严重违法违纪不予理会。有的单位对违反制度的行为,不量化具体的惩戒标准,笼统地称“严肃处理”,结果往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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