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近阶段城镇土地调查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关于近阶段城镇土地调查检查工作中
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近期,省土地调查办组织相关人员,对我省部分地区城镇土地调查成果进行了检查,在检查中发现了一些共性问题,经省调查办研究,提出以下处理意见:
一、存在问题
(一)文字报告
1、文字报告内容不全,且深度不够,无法准确描述工作情况和技术环节。
2、文字报告没有按照《黑龙江省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城镇部分)检查验收办法》中提交报告种类编写齐全。
3、文字报告中引用的部分地类面积与面积汇总表中的面积不一致。
4、作业单位的技术设计书未上报到市级土地调查办审批备案,容易出现重大技术缺陷。
(二)测量部分
1、控制网网型结构单薄,且存在控制网外推现象。
2、控制网缺少必要的实测检核,无法保证控制网精度,影响成果质量。
(三)地籍调查表
土地资源网国内最大的土地流转平台
1、地籍调查表中权源材料收集不全,大量宗地无签字,且未说明不签字原因。
2、地籍调查表各项内容填写不规范,有遗漏、错填或涂改情况。
3、宗地图在跨多幅地籍图时,宗地图中地籍图幅号只填写一个,填写不全。
4、地籍调查表与宗地图、宗地草图界址边长和界址类别不一致,宗地图与宗地草图界址类别不一致。
5、在农村土地调查中已被确认为建设用地的完整图斑,同一图斑在城镇土地调查中,被确认为耕地。
(四)地籍图与地籍总图
1、地籍图、地籍总图存在注记及图幅整饰不规范情况,如街道编号,文字注记字体不标准。
2、地籍图、地籍总图中街道、街坊界线表示不规范,界线存在混淆情况。该用街道界线表示,绘制成街坊界线。
3、测区采用1.5度分带时,地籍分幅图四角仍有坐标带号。
(五)数据库
1、数据库中房屋之间、房屋与阳台间存在压盖,产生拓扑错误,会导致房屋占地面积计算不准确。
2、数据库中必填字段为空。
3、数据库中调查表与纸质调查表中的界址种类、界址
线类别、界址线位置不对应。
4、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地籍分幅图等图表样式与国家和省规定的样式不一致,也未存入省下发的数据库建库软件中。
(六)其他问题
1、采用1.5度分带开展城镇土地调查工作时,没有对成果不同分带的相互转换和日后应用制定详细方案。
2、个别市、县级调查办自查工作做的不细,且检查力度不大,流于形式,没有真正做到严把质量关。
3、对《黑龙江省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城镇部分)检查验收办法》中提交成果的内容了解不详细,提交的省级预检成果不全。
4、个别地区工作进度较慢,实际工作开展较晚,且存在虚报、瞒报情况,影响全省整体工作进度。
二、处理意见
1、文字报告的编写,地籍调查表的填写和宗地草图的绘制要严格按照国家、省调查办的要求制作。
2、对网型结构单薄的控制网,有条件的地区应继续完善网型结构,增加实测检核,提高控制网精度,保证成果质量。
3、加强作业队伍自检、自查职责,对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草图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改正。
4、数据库建库软件已更新升级,请各作业队伍尽快更新,并重新检查拓扑,对发现的拓扑错误及时改正。保证房屋无压盖,面积计算准确。
5、无论采用哪种软件制作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地籍图,都应录入省下发的城镇土地调查建库系统。
6、采用1.5度分带开展城镇土地调查工作时,应对成果不同分带的相互转换和日后应用制定详细方案。
7、市、县级调查办应加大检查力度,将自查工作落到实处,真正做到严把质量关。并定期实报工作进度,杜绝虚报、瞒报情况的发生。
8、各级调查办及作业队伍应加强《黑龙江省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城镇部分)检查验收办法》的学习,严格按办法中的相关要求提交预检成果。
(未完,全文共9185字,当前显示1464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