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侨务干部)
第一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侨务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
1.贯彻落实十九大和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协助主任(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分析研究报告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参与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集体领导和决策。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
2.制定分管范围内预防腐败问题的措施和办法,抓好落实。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指导,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
3.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xx市委十二项规定和市委十五项规定精神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自觉接受监督。
4.积极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将本人廉洁从政情况纳入对照检查重要内容,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党员干部的问题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扎实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推进勤廉文化建设,开展社会监督,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长效机制。
6.建立完善本单位内部制度,包括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单位工作制度、公务(商务)接待制度、会议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
7.完善办事流程、办事公开、岗位职责和廉洁承诺制,提高制度执行力。
8.完善侨务信访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归侨侨眷、侨胞权益保障工作机制;畅通工作渠道,多渠道、全方位方便侨界群众来信来访;定点、定期联系和上门服务,及时排忧解难。
第二篇: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附件
中共**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省纪委二次全会及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分党组主体责任,**工商局分党组按照“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制定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如下。
一、党组主体责任清单
(一)加强组织领导
1.按照中央、省委和省局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根据新形势和新要求,调整和充实**工商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切实担负起工商局党风廉政建设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主体责任。
2.局分党组要切实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及上级工商部门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整体部署中,纳入各新城分局、机关处室的具体工作中,做到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3.发挥局分党组核心领导作用,强化职责分工,做到齐抓共管。督促各新城分局、机关处室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融入到工商工作的注册登记、商标品牌、监管执法、消费维权、打击走私、无照经营查处、打传规直等每一个重点环节,并通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各责任单位的主体责任。
4.局分党组要定期或不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认真研究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及时分析、研究、解决工商系统有关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5.局分党组要认真开展局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活动并接受评议,做好**工商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自查自评,并由局分党组成员和其他分管领导带队,对各新城分局、机关处室进行检查考核,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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