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东镇村庄规划工作方案
为了尽快推进我镇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按时按质完成市政府“惠民66条”中关于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有关任务,按照广州市政府有关要求,农民建房必须依据镇村庄规划才能审批,为加快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机构组织
成立镇、村、社三级村庄规划领导小组,其中:
(一)镇级村庄规划领导小组。由党委副书记、镇长毕天星任组长,副镇长黄晓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朱湘频,镇长助理洪树伟任副组长,规划办刘鹏程、纪检监察室曾石平、国土所林晓峰、中心镇建设办陈灼棠及规划办主要工作人员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规划办,负责开展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刘鹏程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曾广山同志兼任。
(二)村级村庄规划领导小组。由村支部书记任组长、村主任任副组长,村副主任任专门联络员,成员包括村委成员及各经济社社长。
二、职责分工
(一)镇级村庄规划领导小组:负责跟踪、协调、监督村庄规划的有关工作;
(二)规划办:负责编制技术要求和单体农房标准图集、1
提供基础资料、制定建房指引和审批程序,并负责规划成果初步审查;
(三)国土所:负责协调村庄规划土地利用有关事宜;
(四)中心镇建设办:负责对村庄规划设计单位资格审查,协调规划设计简化招投标工作;
(五)监察办:负责对村庄规划设计单位的资格审查,监督、协调规划设计工作,简化招投标工作;
(六)财政所:协调、核拨规划经费事宜;
镇级村庄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落实规划经费、委托设计单位、组织规划方案及成果公示、村民对规划方案提出重大异议时组织论证会、初步审核规划方案、协调规划矛盾、报送方案审查、报送成果审批;
(七)村、社二级村庄规划领导小组:配合规划调研、组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收集村民意见及建议、协调村民矛盾,统一村民思想;
(八)设计单位。驻村调研不得少于2天,充分听取村民意见,结合上层次规划和编制成果要求编制方案,完善成果。
三、进度安排
全镇共有行政村45条,需要编制或修编的共有45条,全镇编制进度分3批次完成,从现在起至明年3月完成,每3个月左右为一批,前两批规划设计各20条村庄,第三批有5条村庄,由3个以上设计单位进行设计。
四、资金来源和招投标方案
(一)资金来源由镇中心镇建设专项经费中落实解决;
(二)招投标方案。根据区政府、区规划分局的有关文件要求,采取简化招投标环节,直接委托符合资质、技术力量雄厚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各村必须大力宣传城市规划法和村庄规划的重要意义,树立依法建设,依法管理的科学规划的观念,营造科学规划建设管理的良好氛围;
(二)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完成村庄规划任务。本次规划编制时间紧、任务重,需要各村、各经济社单位通力合作,才有可能既完成任务,又作出符合实际的规划方案,避免出现做出来的规划仅是“墙上挂挂”的现象,要实实在在地造福农村,这特别需要村、社干部及村民的支持和配合。早完成规划编制方案的村庄,优先办理用地规划手续。对村庄规划编制活动先进单位和积极分子给予奖励,对于态度怠慢,没有做好本身职责工作的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
花都区花东镇人民政府
2008年6月18日
第二篇:xx镇村庄规划方案xx镇村庄规划方案
第一章规划背景
(未完,全文共10150字,当前显示133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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