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制度
为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火灾防范工作,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增强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防控能力。保障火灾隐患治理整改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
一、企业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结合本行业特点,将消防安全工作摆上突出位置,层层落实消防责任制和实行定点、定人、定职责的消防管理机制,筑牢消防安全“防火墙”。
二、企业及车队负责人在例行每月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同时,把火灾隐患、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纳入防范重要内容,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样、同奖罚。
三、企业负责人应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兼职消防员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日常巡查,坚持防患未然,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重点部位,做到应查不漏。
四、消防安全检查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车载灭火器、传动部位、电源线路、携带易燃物、消防设施设备配置、车门消防通道畅通、火灾逃生等内容检查,并保证运营车辆、站场场所无火情火灾隐患,各种消防设施处于良好应急状态。
五、日常检查巡查出火灾隐患源和违法违规行为应当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整治措施、采取现场消除和限期整改销号、跟踪复查、处罚方式控管,做到责任、措施、资金、预案“四落实”。
六、对火灾隐患排查情况记录,并建立台账备查。对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实施精细化、动态化、台帐式管理,形成排查、治理、销号的管理机制。
第二篇:消防安全巡查、检查制度吉首市第二装卸运输公司消防安全巡查、检查制度
为预防和杜绝火灾事故,保护国家财产和职工群众生命安全,确保我公司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措施真正落实,特制定本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公司的防火巡查、检查工作由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具体实施。
2、公司实行每日防火巡查与定期防火检查相结合的检查方法。即:专职(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每天工作时间至少每两小时对本单位、本岗位的消防工作进行巡查,夜间值班人员每小时进行一次防火巡查;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每周至少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消防安全管理人每月至少对本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并每月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
3、每日防火巡查的内容: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工作结束时,对本工作岗位进行检查,并消除遗留火种、关闭电源。
4、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5、定期防火检查的内容包括:
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重点工种人员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防火巡查情况;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6、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要按照建筑消防设施检查维修保养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建筑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情况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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