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鹰潭工业园区街道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局(办),各街道办事处,驻区各单位,区内各企业:
现将《鹰潭工业园区推行街道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八月
日鹰潭工业园区推行街道消防安全
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和公安部等五部委《关于街道乡镇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公通字〔2012〕28号)精神,切实做好园区街道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现结合园区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划分消防安全管理网格
紧紧依靠基层政府和社会组织,充分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坚持专群结合、群防群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园区为单位,街道为基本单元,分层次划分“大、中、小”三级网格,即以街道行政辖区为“大网格”,以村(社区)为“中网格”,以各楼院、企事业单位、村组划分责任片区作为“小网格”,对网格内的单位、场所、村(居)民楼院、村组实施动态管理,切实筑牢“全覆盖、无盲区”的消防管理网络。
二、明晰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责任
(一)街道“大网格”责任。各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各街道要成立由分管负责人任主任,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每季度组织召开1次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消防工作突出问题,并向园区管委会报告阶段性消防工作情况。同时,明确2至3名消防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日常消防管理工作。
(二)村(社区)“中网格”责任。各村(社区)要成立消防工作小组,由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为本级网格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级网格消防安全管理,并明确1至2名工作人员任消防督导员,负责本级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同时,每季度组织召开1次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消防工作问题,并向街道报告阶段性消防工作情况。要建立防火安全公约,组织综治、治保、安监、巡防等力量,开展防火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和初起火灾扑救。
(三)责任片区“小网格”责任。村(社区)委员逐一牵头负责责任片区“小网格”,组织指导各责任片区,以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人员、居民楼(院)长、村民小组负责人为骨干,成立消防自治或区域联防组织。要在居民群众中确定消防督导员、消防管理员和消防宣传员,实行“多户联防、区域联防”,开展消防安全自我检查、自我宣传、自我管理等群防群治工作。
(四)社会单位、场所责任。网格中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要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能力)达标创建活动;其他单位、组织及个体工商户、“九小”场所(小旅馆、小网吧、小洗浴、小美容、小商铺、小饭店、小幼儿园、小诊所、小生产加工企业)等,要结合实际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消防教育培训工作,确保员工达到“一懂三会”(懂本单位火灾危险性,会报警、会灭火、会逃生)的要求。
(五)基层有关监管部门责任。各街道综治部门要组织发动治安巡防队员、基层治保员等力量,积极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消防宣传;民政部门要将村(居)民委员会建设、社区建设和减灾、救灾等工作与消防工作有机结合,督促基层政权组织做好消防管理工作;公安部门要依照消防法律法规和《江西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规定》,在辖区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公安消防部门要建立健全分包联系机制,指导街道、村(社区)、村组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其他相关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推动本行业系统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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