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社会综治与法治建设工作计划3篇
第1篇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今年我局将按照市综治办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长安法治建设工作的要求,对照年初签订的《市2016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长安法治建设责任书》的有关内容,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长安法治建设活动,并且结合行业特点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对本单位的综治工作实行既各负其责,又齐抓共管,互相协调的工作格局;2.局党组全年召开4次以上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综治与长安法治建设工作,听取有关情况汇报,解决实际问题;
3.与本系统下属单位签定综合治理与长安法治建设责任书,明确一把手为综治与长安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明确责任科室和联络员负责专项工作。及时报送信息,全年上报法治建设信息不少于2篇;
4.定期向市综治委员会汇报综合治理与长安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按时上报总结和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5.深入开展与镇乡、社区结对共建工作,每年到综治挂钩单位指导、督促、开展综治和平安建设活动4次以上;
6.加强本单位内保机构建设,做到领导、制度、人员和措施“四落实”。认真开展内部治安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严格本单位金融物资、资料室、财会室、仓库、保险箱等重点要害部位的管理;
7.落实维护稳定“四项制度”,即:重要信息报告制度、不稳定因素排查制度、检查督办制度、责任查究制度,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8.切实做好反邪教工作。确保旅游行业内无“法轮功”等邪教人员,杜绝漏管、失控,确保无进京赴省滋事事件;
9.认真开展“平安饭店”、“平安景区”、“平安旅行社”创建工作,继续细化创建方案,层层落实创建责任,扎实抓好创建督查,不断提高系列创建水平;
10.配合公安部门加强对旅游饭店、旅行社、旅游车船、旅游景点等场所的日常治安管理工作。会同公安、工商、物价、交通等部门,加强旅游市场的规范整顿;
11.开展“五五”普法宣传教育,积极参加“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全年开展各种形式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和长安建设宣传不少于6次。
12.局党组年内集中学法不少于3次,本单位干部职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长安法治建设工作是一项常抓不懈永不放松的工作,我们将严格按照年度计划和总体规划的要求,按照市综治委的要求,进一步发挥本部门的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长安法治建设工作,为建设长安做出应有的贡献。第2篇
按照中央、省、和市委关于今年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同时为扎实推进我局学习型机关建设,根据上级意见,对2016年度市旅游局全体人员学习安排如下:
一、学习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实施“十二五”规划,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心组理论学习,深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以及运用科学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着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坚持学以致用、学用结合,融会贯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神,不断增强机关干部的理论素养、决策水平和工作本领。充分发挥中心组示范带动作用,有力促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学习制度的规范化、学习活动的针对性和学习成果的有效性,旅游局成立创建“学习型机关”领导小组。
三、计划安排
理论学习每月集中组织一次,个人每月安排2次自学,参考上半年度学习专题,制定年度自学计划和学习内容(自学内容可参考推荐阅读篇目)。每次集中学习和自学都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每位成员每年至少撰写一篇调研文章。
四、集中学习专题
(未完,全文共19968字,当前显示1493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