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煤区“三级”隐患预想排查机制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作业人员和机电设备的安全。根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建立“三级”隐患预想排查机制:
一、组织领导和工作职责
(一)组织领导组长:区长、书记
副组长:副区长、主管技术员、各队队长、技术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技术室,具体负责科室“三级”隐患预想排查日常工作。
(二)工作职责
1、建立健全“三级”隐患预想排查工作制度;
2、组织每周排查本单位的安全隐患,并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
3、对一般隐患立即组织整改,对于重大隐患组织制定治理方案和安全防范措施,并督促隐患治理情况;
4、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隐患分类和排查治理工作程序
(一)隐患分类
一般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需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二)“三级”隐患排查和治理程序
1、班队每天在班前会上必须对当天员工所从事工作的岗位进行一次隐患排查,班队长分工前,首先应说明当天每人每岗的现场隐患,并向作业人员交代清楚隐患防范措施,然后再进行分工;
2、员工在班前会上应仔细听讲班队长所进行的分工和隐患防范情况,对当天的工作和现场隐患有充分的了解后,方可进行工作岗位。当进入到工作岗位后,应仔细排查现场安全隐患,当现场条件发生变化后,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向班队长进行汇报,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3、对于每周检查人检查出的安全生产隐患,统一汇总到技术主管处,技术主管将隐患信息整理后,根据隐患内容,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发给相对应的队长。
4、队长在接收到隐患内容后,应在规定时间范围内进行整改,整改后,应向技术主管进行汇报,由技术主管或检查人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对隐患信息的整改情况进行填写确认,实现隐患信息闭合管理。
5、对于在规定时间内解决不掉的隐患,队长至少提前一天以书面形式说明原因,并制定整改期限,交给采煤区负责人审核并同意后,送至技术主管处进行备案。
三、奖惩制度
1、无故不参加隐患排查的,每次扣相关责任人50元;
2、隐患排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不报等现象的,每次扣责任人50元;
3、下发的安全隐患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毕,并且没有正当理由的,扣相关责任人50元/条,造成重大事故的加倍处理;
4、班前会上班队长没有对隐患进行预想、排查的,每次扣相关责任人50元;
5、班前会上没有先交代安全隐患,再进行分工的,每次扣相关责任人50元;
四、本制度从2017年2月1日起开始执行。
第二篇:采煤工作面隐患排查安全确认回采采区隐患安全排查确认
梅河三井
梅河三井回采采区隐患安全排查确认
由于我梅河三井属于多年生产的老矿井,现已经基本进入采残煤阶段。对此为加强三井的“一通三防”工作,防止和减少火、瓦斯、煤尘事故,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发布的《煤矿安全规程》、《防治水的十二字方针》、《防治瓦斯十二字方针》及有关矿领导的要求特编制梅河三井回采采区隐患安全排查确认,并组织实施。
(一)回采采区隐患安全排查确认领导小组
为贯彻落实矿有关回采采区隐患安全排查确认我梅河三井成立了回采采区隐患安全排查确认领导小组。
组长:孟令新;副组长:宫凤才、胡学群、陈东利;成员:尹作强、李洪国、郝国成、王国德、徐立军、方鸣、刘正国、刘凯及采煤段各段验收员。
(二)重点隐患排查为本井的4个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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