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货差异处理
针对物流部在秋装上货中出现的种种问题,给商场收货带来了非常多的不便,进而影响公司销售业绩。为杜绝在冬装上货中出现相同的问题,本着“定法从轻、执法从严”的理念,现对物流部作出如下规定:
1、货品发错商场。
处罚措施:将非该商场的货品发往该商场,经商场反映确认后处罚当事人10元/次
2、条码不正确
处罚措施:商场反映条码不正确的情况,经核查后处罚当事人10元/次
3、条码单价与系统单价不相符
处罚措施:商场反映实际条码价格与系统单品价格不相符的,经核查后处罚当事人10元/次
4、反映问题未及时解决
处罚措施。商场反映问题后,物流部在承诺时间内未出结果的按《六大铁律》执行。
5、有货无单、有单无货
处罚措施:商场反映收货中有货无单、有单无货,经核查后处罚当事人5元/次
6、专柜错误
处罚措施:商场反映专柜错误,经调查核实后处罚当事人5元/次
7、到货后,不能入库
处罚措施:商场反映收到货后,无法完成正常的入库,经调查核实后处罚当事人5元/次
对商场给物流部提出的宝贵意见,物流部正在全力的进行改进。非常希望商场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能对物流部直接提出建议,物流部将针对商场提出的建议进行整改,为商场的销售做好后勤保障,为公司的销售业绩增添厚实力量。
经物流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协商,现将商场少、多收货的操作流程进行更改。
1、商场在收货过程中按规定进行点货,若发现差货或者多货及时与财务部、物流部、人力资源部联系同时电话和oa
2、财务部认定差货责任方,人力资源部对最终结果进行公证。物流部或商场无条件执行照价赔偿。
3、商场和物流部向财务部提供视频证据,差货的由责任方全部承担,无法核定的由双方各承担50%。
4、多货未上报,经发现或者举报,多一件双陪罚款,并赔偿差货责任人(差货赔款的人)双陪金额,即4陪处罚。
在本公告公布之日前出现的差货,物流部将在10月1日给予处理结果,若未给出结果按《六大铁律》执行。
第二篇:收货说明zd收货证明
2012年7月17日,收到福建福州实达设备委托宅急送从福州地发到深圳宝安地的货物,运单号为:9560432162,外包装破损,内物液晶屏破裂,与宅急送工作人员共同开箱验货,品名:十五寸液晶屏,品牌:boe,型号:ht150x02-100
价值:300件数:一件。
特此证明。
收货人签字:
收货人身份证号:日期:2013.7.30
第三篇:收货公函收货公函
致华润万家:
(未完,全文共3050字,当前显示98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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