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镇街创建活动实施意见
为了认真贯彻《法治镇建设纲要》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法制区、法治镇(街)创建活动的有关要求,从2011年起,在全镇开展法治镇街创建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党的十七大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落实,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的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促进镇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目标任务
建设法治镇,开展法治镇创建活动,是在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基础上进行的一项长期的法治实践活动,其总体目标是:到2011年,全镇有95%以上的公民普遍接受法制教育,98%以上的部门和基层单位达到或基本达到依法治理工作标准,100%以上的行政村(社区)达到和基本达到“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标准,为全面实施法治镇创建打下基础;2016-2020年巩固全镇法治化建设成果,全面提高全镇经济生活、政治生活、文化生活、社会生活的法治化水平。
具体任务是:
1.着眼于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按照授予有据、行使有规、监督有效的要求,全面开展规范行政权力专项活动,进一步明确和规范政府各部门的职权及行政程序,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2.着眼于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通过一系列活动,动员全社会的力量,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3.着眼于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完善维权机制,深入持续开展依法维权活动,重点做好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等社会群体的维权工作;
4.着眼于坚持和发展基层民主,以提高基层工作法治化水平为目标,以推进农村法治建设为重点,继续深化民主法治村和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
5.着眼于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以依法纳税、规范劳动用工、加强安全生产、加强环境保护、反对不正当竞争以及重合同、守信用等为重点,积极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
三、基本要求
要按照“六个坚持、六个不发生”的基本要求,严格标准,循序推进,务求实效。
(一)突出“六个坚持”。
一是坚持立党为公。
1.党委领导民主法治建设的核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支持和保证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依法行使权力。
2.健全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机制,有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通过人大法定程序转化为全镇人民的共同意志。
3.推进党务公开,建立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
4.健全党政主要领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制、辞职制。二是坚持公正高效。
1.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牢固树立依法行政观念,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
2.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重大事项集体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
3.制定规范性文件符合法定权限和程序,并依法报送审查和备案,不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
4.推进城镇管理、文化管理、安全生产管理、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领域的综合执法考评,行政许可行为规范、合法、便捷,行政效率明显提高。
5.严格非税收入管理,认真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杜绝乱罚款、乱收费、乱摊派。
6.建立健全安全预警和应急机制,积极预防和依法妥善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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