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的通知范文
各村民委员会、乡直各单位:
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更名为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的通知》(蒙办发﹝2012﹞11号)要求,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成立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组长:副组长:成员:
专项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教育局党组成员张涛担任,由县教育局承担日常协调工作。
二、工作职责
专项组的主要职责是。研究推动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加强安全教育,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建立校园及周边安全防控体系。
专项组的主要任务是。协调、指导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省、市综治委及其专项组和县综治委有关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重点、难点工作,分析形势,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和措施;研究制定本专项组年度工作要点;总结推广各级各部门的工作经验和做法;组织开展有关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工作的检查考核和表彰奖励等;办理县综治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专项组各成员单位要有专门人员负责,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形成分工负责、协作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闹正工作职责任务落到实处。
县教育局作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组长单位,负责该专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落实,明确专门机构和工作人员,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完善专项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任务明确、责任到位、协调有效、运转顺畅的工作机制,确保各成员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同时作为组成单位,负责敬爱强校园安全防控基础建设,完善学校安全工作制度,落实校园安全管理措施;全面提高师生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和自救逃生意识能力;积极牵头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整治,不断优化校园及周边环境。
县综治办负责将各组成员履行职责情况纳入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评范围,加强协调、指导,督促工作落实,推动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县经委负责加强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管理,指导、协调、督促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打击网络违法犯罪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加强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封堵、删除蛊惑和煽动学生的有害信息。
县公安局负责严厉打击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排查整治学校及周边治安、交通、消防等安全隐患,维护学校周边环境;会同教育部门建立健全警校联系制度,配合学校深入开展法制教育、安全教育。
县司法局要充分发挥普法主管机关的职能作用,深入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督促指导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做好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联合有关部门全面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安全隐患排查,加强涉及师生利益矛盾纠纷的人民调解工作;加强学校法制副校长选聘、培训和管理工作。县文体旅游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学校及周边地区的文化与娱乐场所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各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的违规文化经营活动。把好网吧设臵审批关,协同有关部门依法取缔校园周边黑网吧,查处网吧接纳未成年人上网、超时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
县工商局负责加强对学校周边服务业市场的监督管理,依法严把学校周边“网吧”娱乐场所的市场主体准入关,大力整治、清理整顿校园周边非法经营行为;严厉打击涉校涉生非法传销等违法行动。
县委宣传部负责加强对出版物市场的监管,深入开展“扫黄打非”等工作,坚决查缴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封建迷信出版物、淫秽色情出版物以及其他非法出版物,严厉打击非法出版活动,重点加强校园周边出版物零售、租赁摊点、印刷复制企业的管理,净化校园及周边出版物市场。
三、工作制度
(一)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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