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尘治理目标责任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漯河市关于扬尘治理精神,切实改善城市空气质量,2016年市政府确定的空气质量改善旨冧;定西市建筑管理总站与市区各施工单位签订目标贵任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任务目标
各施工单位对所施工项目工地扬尘治理工作措施的落实负总责,按照施工现场环境治理“大整治、全覆盖.零容忍,严处罚”要求,加大扬尘治理所需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用的必要投入,严格落实施工现场环境整治6个100%的工作要求,实现市政府确定的环境治理目标。
二、整治标准
1、施工现场必须规范设置围挡,严禁敞开作业;
2、出入口道路必须硬化,出现4级以上大风天气时应禁止作业,并采取防尘措施;
3、出入口必须设置使用洗车设备,出工地车辆必须冲洗干净,不得带泥上路,施工期间,建筑物上层将具有粉尘易散性的材料或废弃物送至地下楼层或楼外时,应釆用密闭方式输送,不得凌空抛洒;
4、渣土运输车辆必须加盖密闭运输,严禁遢路遺搬;
5、现场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材料及土方必须堆故整齐井遮盖,严禁裸露,使用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必须及时清运废弃物,
严禁现场焚烧垃圾、沥青橡胶、塑料等废料。
6、在现场搅拌作业中必须做好防尘措施,严防扬尘。
7、建立洒水清扫制度,配备洒水设备,派设专人负责,提高清扫保洁质量:非冰冻期,每天必须至少进行2次清扫洒水作业;
三、工作要求
1、在施工现场设立扬尘治理公示牌,公示主管领导.人员,明确扬尘治理责任;
2、制定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方案,必须明确专人负责,履行对该项目扬尘治理职责。
3.坚决贯彻漯河市关于施工扬尘治理工作部署,积极配台环保部门的执法监督和检查,在空气重污染分级预警等特殊时期,服从于大气污染治理大局,无条件落实建筑施工现场环境应急措施。
4、建设、监理单位应加强检查督促,发现问题应及时督促施工单位立即整改。
四、处罚
1、对未达到施工环境治理标准或重污染天气预警发布后应急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项目,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整改的,责令停工整治。
2、对拒不配合环保部门的执法检查,不落实环保部门提出的整治措施和要求且一个月内下发两次以上执法建议的项目,必须停工整改,并予重罚。
林州市昌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漯河市凌峰小区金领域1#楼
目标责任人(签章):
年月日
第二篇:扬尘治理目标责任书扬尘治理目标责任书
(一)项目经理扬尘治理责任书:
1、项目经理作为扬尘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须认真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地方有关规定和配套文件执行。
2、负责制定并与项目各级层层签定扬尘治理责任书,并带头贯彻执行建筑安全文明施工强制性条文,落实扬尘治理经费的使用和分配。
3、组建项目部扬尘管理机构,按规定配备专(兼)职扬尘管理人员。
4、每周组织一次扬尘专项检查和扬尘控制设施(备)验收。
5、每周组织一次扬尘治理例会,组织学习扬尘、噪声污染治理有关知识,通报本周文明施工情况,布置下周文明施工工作,并做好会议记录存档。
6、审查项目部管理人员扬尘管理目标,督促落实并组织定期考核。审批扬尘治理技术措施,安排人力和物力计划。
7、批准项目年度扬尘技术措施计划和项目扬尘治理总目标,总督促实施。
8、定期向公司职代会报告项目扬尘治理工作情况和扬尘技术措施执行情况。
(二)生产经理扬尘治理责任书:
1、在项目经理领导下,对整个项目扬尘治理工作进行具体组织指导,对扬尘治理工作中的技术问题负总的责任。
2、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学习贯彻有关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提出贯彻实施意见,在扬尘治理技术范围内对项目经理负责。
3、领导制定企业工艺、技术标准,负责审核高、大、难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其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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