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交通车辆管理规定体系
内部交通车辆管理规定
(试行)
1.目的:
为加强公司内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辖区内的道路交通管理以及在道路上进行有关活动的安全管理。
3.定义:
3.1道路。指公司生产区域道路、生活福利区道路及生产作业现场的道路。
3.2车辆。指进入公司内部行驶的和公司自用的汽车、专用汽车、轮式、履带专用机械、方向盘式拖拉机、手扶拖拉机、机动三轮车、摩托车、电瓶车、叉车、铲车、推土机等车辆。
4、职责4.1保卫部
4.1.1负责公司区域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道路交通秩序管理。
4.1.2负责制定、修改、完善公司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4.1.3负责对公司区域内道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进行勘察、分析、处理、调解和统计上报。
4.1.4负责公司范围内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4.1.5负责公司区域内道路交通标志的设臵、更换、刷新工作。
4.1.6负责对公司各有车单位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检查和考核。
4.1.7负责公司内部机动车辆年度检验和内部牌证的审批与发放。
4.2安全环保部
4.2.1负责生产作业场所车辆伤害事故的调查处理。
4.3总经理办公室
4.3.1负责公司公用小车的日常管理及驾驶人员的管理教育。
4.4物流中心
4.4.1负责公司自有、挂靠单位作业运输车辆的统一管理。
1陕钢集团汉中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文件sghg/bw03-20114.4.2负责公司机动车辆驾驶人员的教育培训。
4.5各单位
4.5.1负责本单位使用的自备汽车、农用拖拉机等机动车辆安全日常管理。
4.5.2负责本单位机动车驾驶人员的日常管理和教育.5.管理程序
5.1本规定坚持预防为主,保障安全的方针,规范公司道路交通及车辆运输安全,文明礼貌行驶,消除隐患,杜绝事故,保障畅通。
5.1.1凡在公司内部行驶的车辆、行人以及在道路上进行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都必须遵守本规定。
5.1.2驾驶车辆、行人必须按照靠右侧通行的规则。通过交叉路口时,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5.2公司内部机动车辆实行统一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公司保卫交通管理部门实施管理,各单位须有一名负责人具体管理本单位的机动车辆、落实管理制度建立设备技术档案,办理内部通行证。
5.3道路
5.3.1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准侵占道路,随意停放车辆、堆物作业和进行其它妨碍交通的活动,影响交通。如需要在道路进行施工作业,必须向保卫部门审报,批准实施,并设臵安全标志,采取有关防护措施。
5.3.2跨道路的建筑物、电讯线路距地面垂直距离必须在5.5米以上。
5.3.3各种机动车辆或行人,损坏公司路面和交通标志的,应按价赔偿。
5.3.4在道路旁种植的花草树木及设臵的灯牌等不准遮挡路灯标志,不准妨碍安全视距和车辆行人通行。
5.4车辆和行驶
5.4.1所有车辆行驶在公司道路,必须证件齐全,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交通管理人员指挥,自觉接受检查。
5.4.2机动车辆实行办牌、登记制度,无牌无证车辆严禁进入公司区域。外单位或个体承担本公司运输的机动车辆由业务主管部门负
2陕钢集团汉中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文件sghg/bw03-2011责,报经公司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办理内部牌证后,方可在公司内部运营。
(未完,全文共12506字,当前显示1423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