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生态保护暨春季森林草原防火
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林业局局长杨祥昆(2017年2月12日)
各位领导、
同志们:
按照会议安排,现将我市2016年生态保护暨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对2017年生态建设、资源保护和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进行安排。
一、2016年工作完成情况
2016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呼伦贝尔市关于生态保护的安排部署,全面开展造林绿化、打击毁林毁草专项行动等一系列生态建设和保护工作,进一步压实责任,全面排查,重拳打击,有效遏制了毁林毁草势头,生态建设和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造林绿化完成情况
2016年,我市重点区域绿化、造林补贴试点、退耕还林荒山造林、封山育林、全民义务植树任务各乡镇均已完成。防护林工程人工造林任务全面完成的乡镇有浩饶山镇、卧牛河镇,尚未栽植完成的乡镇情况是,成吉思汗镇完成62.8%、萨马街乡完成62.6%、洼堤乡完成56.8%、雅尔根楚社区完成28.2%、蘑菇气镇完成21.6%、大河湾镇完成17.1%、哈多河镇完成12.5%、达斡尔乡完成8.1%、关门山社区完成6.7%、中和镇完成1.1%,鄂伦春乡落实地块不符合要求。
(二)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1各乡镇、办事处及相关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制定方案,成立组织,加大宣传力度,传导了生态保护新理念,派出工作组进村入户,深入田间地头,对各类占用林地情况进行详细排查。通过一年来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摸清并掌握了被占用林地的详细情况,制定了整改方案,对毁林开垦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遏制了毁林开垦违法势头。完成市政府下达排查任务的乡镇有:铁东街道、成吉思汗镇、高台子街道、中和镇、卧牛河镇、大河湾镇,其它乡镇排查的完成情况是:哈多河镇76%、河西街道66.6%、洼堤乡54.5%、达斡尔乡11.5%、蘑菇气镇9.8%、萨马街乡9.5%,浩饶山镇未落实。
(三)案件查处情况
办结毁林和毁林开垦案件305起,其中,刑事案件28起、行政案件277起,打击违法犯罪人311人次,依法打击的高压态势已经形成。各乡镇行政区内结破案件情况是:卧牛河镇,刑事案件6起,行政案件29起;成吉思汗镇,刑事案件3起,行政案件20起;大河湾镇,刑事案件2起,行政案件7起;中和镇,刑事案件3起,行政案件51起;蘑菇气镇,刑事案件3起,行政案件59起;哈多河镇,刑事案件1起,行政案件6起;萨马街乡,刑事案件2起,行政案件35起;达斡尔乡,刑事案件7起,行政案件30起;南木乡,行政案件1起;洼堤乡,行政案件28起;市区有关街道,刑事案件1起,行政案件11起。
(四)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情况
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呼伦贝尔市森林草原防
2火工作会议精神,严格落实领导责任、乡镇责任和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实行四大班子领导包战区,市级领导包乡镇,科局包村组责任制,层层压实防火责任,推行网格化管理机制,狠抓防火宣传攻势,严格控制野外用火,重点部位靠前驻防,加大防火检查力度,扎实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春秋两季防火期间,全市共发生一般性森林草原火情87起,同比下降34%,无重大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分别是:卧牛河镇35起、成吉思汗镇15起、中和镇5起、蘑菇气镇5起、雅尔根楚社区4起、萨马街乡3起、洼堤乡3起、河西街道3起、高台子街道3起、铁东街道1起、达斡尔乡1起、济沁河林场、庙尔山林场8起。
二、2017年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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