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扶贫资金县级报帐制管理办法11
农财科
一、我县被确定为贫困县的经过
在上个世纪的1994年,全国农村有8000万贫困人口温饱没有得到解决。这些贫困人口,绝大多数集中在中西部地区,缩小东西部地区差距,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迫在眉睫,国务院决定:从1994年到2000年,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力争用7年左右的时间,基本解决目前全国农村8000万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为此,国务院制定《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这是1994—2000年七年全国扶贫开发工作的纲领,也是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国务院制定《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的前提下,刚刚诞生的孝昌县人民政府于93年8月成立了孝昌县扶贫开发办公室,93年8月31日湖北省将孝昌县列为省定重点贫困县(湖北省人民政府鄂政函[1993]76号)。
省人民政府关于将孝昌县列为省定重点贫困县的批复。将内容念一下,孝感市并孝昌县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将孝昌县列为全省重点山区贫困县的请示》收1
悉。经研究,同意将孝昌县列为省定重点贫困县,享受鄂发[1986]1号文件和鄂发[1990]35号文件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和扶贫措施。希望孝昌县继续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不断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加快脱贫致富步伐。
特此批复
一九九三年八月三十一日接着,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在九月将孝昌县列为国家重点扶持贫困县,(国开函[1993]10号),复函的内容是:湖北省人民政府:
你们《关于孝昌县列为国家重点扶持贫困县的函》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1991]24号文件精神,“八五”期间国家重点扶持的贫困县一律不再增加。
鉴于孝昌县是革命老区,农村基础设施落后,财政拮据,农业生产条件差,尤其是目前还有相当一部分农民未解决温饱问题,需要加重扶持。经研究,同意将孝昌县增列为国家五亿元扶贫专项扶持的贫困县,所需扶贫资金从分配给你省的数额中解决,请按照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和国开发[1991]7号文件的要求,帮助孝昌县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规划,管好用好扶贫资2
金,使其尽快改变贫困面貌。
此复
一九九三年九月九日
第一年,也就是1994年财政扶贫资金正式拨到了孝昌,当年资金只有几十万,95年有100多万,到99年财政扶贫资金941万元,2000年900万元,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七年)就结束了,在这七年里孝昌县各类扶贫资金总计为7010万元,安陆、汉川、应城、云梦一分钱也没有。2001年延伸了一年,这是对所有的贫困县扶贫的延伸,在这一年国家拨给孝昌财政扶贫资金是831万元。
随着《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湖北省扶贫开发规划》的全面实施,2002年3月国家新一轮扶贫开发工作开始了。孝昌县委、县政府立足县情,抢抓机遇,将扶贫开发工作作为全县的中心工作来抓,不断加大领导力度。将新一轮的贫困县再次争取到了孝昌,2002年扶贫资金986万元,2003年1239万元,2007年是1563万,2008年是1642万,2009年是1850万,2010年是1792万,2011年是2985万,2012年3244万,2013年5687万(彩票公益金1250万),截止到2014年的现在,扶贫资金已下达2188万。
二、国务院确定的贫困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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