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 职业病专项整治
第一篇:建筑职业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减少和消除建筑施工企业职业病危害,切实保护农民工职业健康合法权益,德州市陵城区住建局决定2016年1月至2017年1月组织开展建筑施工企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中发〔2015〕10号)、国务院10部委《关于加强农民工尘肺病防治工作的意见》(国卫疾控发〔2016〕2号)等文件要求,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切实保护农民工职业健康合法权益,不断努力提高全市职业病防治工作水平。
二、工作目标
此次专项治理,依法实行属地管理,并督促建筑施工企业依法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责任体系,设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制定并落实年度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并执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作业场所现场管理,改善作业环境和条件,升级防护设施设备,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基础资料和档案,提升职业病危害防治水平。完成“6个100%”的工作目标任务,即:建筑施工企业职业病危害申报率达100%;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率达100%;接害员工职业健康检查率达100%;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和接害员工职业卫生培训率达100%;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率达100%;接害员工职业病防护用品配备率达100%。
三、治理范围
全区范围内建筑施工企业和驻内施工的建筑施工企业。
四、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自2016年1月起至2017年1月止,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1月1日至2月31日)
各工地结合本工地实际,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要求,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开展前期调查摸底和宣传培训,营造专项治理工作良好社会氛围。
(二)企业排查治理阶段(2016年3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
监管部门主要任务。一是树立样板。安监站要选择职业病防治条件好、职业卫生管理规范的企业作为样板,通过组织观摩学习、召开现场会等形式,以典型示范推进治理工作。应至少树立1个典型。二是加强监督。要加强对工地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将检查贯穿于工地排查治理整个阶段。本阶段至少要开展一轮监督检查,覆盖到辖区内所有建筑施工企业。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任务。一是制定排查治理方案,要认真开展职业病危害排查治理,改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环境和条件,明确治理措施、进度和资金投入;二是对照标准排查整改,采取针对性的工程治理措施和管理措施,重点改造和完善防护设施设备,同时落实好职业卫生各项管理措施,企业应留有治理前后相应的照片或视频。
1.工程治理措施。
治理标准。《建筑施工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规范》(aq/t4256-2015)。
治理重点。土方工程、桩基础工程、砌体工程、钢筋混凝土工程、结构吊装工程、防水工程、装饰工程等环节。
2.管理措施。
(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建立并层层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依照有关规定设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企业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接受职业卫生管理培训。
(2)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为劳动者(含劳务派遣工)配备符合标准要求的合格防护用品,监督其正确佩戴与定期更换,保留个人防护用品购买票据清单和发放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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