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现代化建设小学办学基本标准
一、办学条件
1.学校教育经费纳入县级财政保障范围,财政预算内生均教育费用和生均公用经费逐年增长,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300元/年。
2.校园布局合理,环境整洁,排水通畅,道路硬化,绿化充分,生均占地面积不低于18平方米。校舍完好、安全,符合《江苏省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规定的建筑要求,有满足教学活动需要的音乐室、舞蹈房、美术室、科学实验室、劳技实践室、体育器材室、图书室及阅览室、计算机网络教室、多媒体教室等专用教室和少先队队室、卫生保健室等必备的教辅用房,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不低于4.5平方米。有200米及以上环形跑道的操场,生均活动场地不低于4平方米。有国旗杆、墙报栏或画廊,宣传橱窗等文化设施及景点。
3.有符合规格的学生课桌椅和教职工办公设备,信息技术、艺术、体育、实验、图书等教学设施、设备依据学校规模分别达到苏教备[2006]1号文件《江苏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小学分册)》规定的Ⅱ类及以上标准,并且逐年有新的投入与添置。
4.教育信息化建设及网上资源达标。农村双轨以上完小、乡镇中心小学及城区小学与教育城域网光纤连接,中心小学建有校园网络系统、教学辅助系统和教育管理系统,网络资源丰富,利用率高。在校学生数与网络环境下可使用计算机数之比达10:1,在校教师数与网络环境下可使用计算机数之比达2:1,授课教室数与多媒体投影教学系统配置之比不低于5:1。
二、队伍建设
5.实行校长负责制和岗位责任制,领导成员年龄结构、专业结构合理,学历达标,班子团结、务实、廉洁,坚持依法治校,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认真实施素质教育。具有现代教育思想,能运用先进管理理念实施学校管理,校级领导按规定兼课,作风民主,坚持校务公开,在师生中享有较高威望。
6.按编制及新课程计划要求配齐教师,具有英语、科学、体育、艺术及信息技术等专职教师。教师年龄结构、职称结构、学科结构合理,均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专科及以上学历教师人数占70%以上。开展校本培训和教研活动,45周岁以下教师能适应新课程的要求,具有改革创新精神,能运用现代化教学设备进行辅助教学。
7.注重师德建设,教师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尊重学生人格,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尊重、爱护学生,不侮辱、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搞有偿家教。
三、素质教育及规范管理
8.坚持免试就近入学,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入学率达100%。不采取任何形式的考试、测试进行招生,招生收费行为规范。各年级学生均衡编班,不分重点班、快慢班和实验班等,每班人数不超过50人。
9.坚持德育为首,德育机构健全。积极贯彻《小学德育纲要》,充分发挥班级及少先队的作用,开展民族精神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公民道德教育、法律纪律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网络健全,有与家庭、社会联系与合作制度,定期开展校外德育活动。
10.教育学生自觉遵守《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规范学生行为,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
11.严格按新课程计划开齐、开足、上好课程,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无加班加点集体补课行为,无违规举办或联合举办艺校现象,学生每天在校活动时间不超过6小时,家庭作业总量不超过1小时。
12.建立教学“五认真”督查制度,要求明确,定期检查,问题整改及时,教师备课、作业批改及听课记录等认真规范、次数足、质量高。
13.改进教学方式,引导学生自主、合作、探究学习,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随机听课优课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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