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人事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目的
为明确人事管理权限及人事管理程序,使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有章可循,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原则:合法合规、合情合理第三条
适用范围
(一)本办法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全体从业人员。
(二)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签订劳务合同的聘用员工管理有其它相关文件的从约定,无则参照本办法执行。
(三)实习、见习人员管理有其它相关文件的从约定,无则参照本办法执行。
(四)劳务派遣人员管理有其它相关文件的从约定,无则参照本办法执行。
(五)本办法未列明的其它与本公司发生实质用工关系人员的管理有其它相关文件的从约定,无则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人事管理权限及职责
第四条
公司组织机构、部门设置以及人员编制及薪资福利由公司总经理室决定。第五条
发生录用、转正、借调、轮岗、续签、离职情形的,按下述权限执行:
(一)管理中心编制员工
根据《管理中心人事权限对照表》执行。
(二)业务中心编制员工
根据《业务中心人事权限对照表》执行。
第六条
职责
(一)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编写,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发布实施。
(二)公司各部门积极配合,全面执行。第七条
基本工作职责
人力资源部承担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职能,基本工作职责包括:
(一)为各方决策提供人力资源信息;
(二)确保公司各部门人员需求供给与匹配;
(三)控制用工风险。
第三章员工性质及编制确定
第八条
公司实行定岗定编、定薪定员管理,在保证经营管理运行的前提下,优化配置,合理用工。
第九条
编制确定
(一)管理中心人员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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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选聘录用步骤及执行要素步骤一:职位公布
人力资源部应将每个内部招聘的职位以书面的形式公布;步骤二:员工提交申请
申请者至人力资源部领取并完整填写《内部招聘求职申请表》;步骤三:资料筛选
人力资源部应首先进行适当筛选,将符合要求的人员推荐至用人部门;用人部门对申请人员进行再次筛选,确定面谈对象和时间后,将材料转至人力资源部;步骤四:面谈
人力资源部根据用人部门预订的时间通知申请者,由用人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部共同主持面谈并记录;步骤五:录用决策
用人部门负责人应将结果在二个工作日内签署意见,并将结果反馈至人力资源部,由其通知申请者及原就职部门负责人;步骤六:结果反馈
人力资源部应通知每一个提出申请者,告知其是否获得了申请的职位,对落选的员工说明原因,对其进行感谢及鼓励;为录用的员工办理调动手续,通知其原就职部门的负责人。
第十四条外部招聘
(一)人力资源部负责拟定招聘方案,涵盖要点:招聘信息、发布时间、发布渠道、招聘预算等;
(二)人力资源部根据选择的招聘途径发布招聘信息;
外部招聘渠道主要包括。媒体、网络招聘、人才中介机构、招聘会、校园招聘、内部人员推荐、直接应聘等。人力资源部须根据招聘职位的特点,合理选择渠道,充分发挥各渠道的优势,实现高效率、最低成本。
(三)成立招聘组负责对人员的筛选,至少由2人组成,人选来源公司分管领导或外聘专家、人力资源部、用人部门及下级单位;
(四)选聘录用步骤及执行要素步骤一:初选
人力资源部对所有应聘材料通览后,依据人员需求基本任职要求,客观遴选,淘汰明显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筛选确定出面试人选或测评人选,发出面试邀请。
对于携简历直接到公司应聘的人员,人力资源部都应认真接待,留下简历或及时安排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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