汲取王家岭煤矿“3.28”透水事故教训,加强亨元顺煤矿水害防治工作
第一篇:汲取王家岭煤矿“3.28”透水事故教训,加强亨元顺煤矿水害防治工作汲取王家岭煤矿“3.28”透水事故教训,加强亨元顺
煤矿水害防治工作
一、对王家岭“3.28”透水事故的认识
水灾害是煤矿的“五大灾害”之一。是影响矿井生产安全,制约煤炭资源开发的重要因素。一旦发生水害事故,就会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王家岭“3.28”透水事故就是其中的一个教训,我们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做好矿井防治水工作。
2010年3月28日13时12分,华晋焦煤公司王家岭矿在基建施工中发生透水事故,造成38人死亡、11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937.29万元。
该矿20101回风巷掘进工作面附近小煤窑老空区积水情况未探明,且在发现透水征兆后未及时采取撤出井下作业人员等果断措施,掘进作业导致老空区积水透出,造成+583.168米标高以下的巷道被淹和人员伤亡。存在着物的不安全状态,这是发生事故的直接原因;地质勘探程度不够,水文地质条件不清,未查明老窑采空区位置、范围和积水情况;水患排查治理不力,发现透水征兆后未采取有效措施;施工组织不合理,赶工期、抢进度;未对职工进行全员安全培训,部分新到矿的职工未进行培训就安排上岗作业,部分特殊工种人员无证上岗。存在着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缺陷,这是造成事故的间接原因。
由此可以看出。王家岭矿“3·28”特别重大透水事故暴露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管理不严格、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等突出问题。因此,这是一起责任事故。
人的不安全行为、管理上的缺陷与物的不安全状态,即是相互独立,又是相互联系的,往往在物的不安全状态背后,隐藏着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物的不安全状态既反映了物的自身特性,又反映了人的素质和人的决策水平。
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与物的不安全状态出现叠加,在时间与空间上就为事故的发生创造了条件。要防患事故的发生,必须针对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与物的不安全状态,从两方面入手,采取相应措施,真正防患于未然。
二、亨元顺井田水文地质条件
山西灵石亨元顺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元顺煤矿)是由水牛沟、孙家沟、西堡和镇威四个9万t/a以下的小煤矿重组整合而成。批采2-11号煤层,重组整合前四个小煤矿大部分开采
2、4号煤层,部分开采10号煤层,其中2号煤层在井田范围已全部采空,4号煤层大部开采。井田内2号、4号、10号煤层采空区在一些低凹部位存有积水,存在采空区积水充水威胁。
2、4号煤层间距11.37m,
10、11号煤层间距7.62m,根据计算结果,井田4号、11号煤层顶板导水裂隙高度均分别大于其相邻煤层间距,开采下部
4、11号煤层的导水裂隙高度将分别上通到上部
2、10号煤层采空区。因此在开采下部
4、11号煤层时应对上部
2、10煤层采空区积水情况进行认真探测和排放,以保证矿井安全生产。而井田内10号煤层顶板导水裂隙高度57.66m小于4.-10号煤层间距71.36m。因此开采
10、11号煤层形成的顶板导水裂隙不会上通到
2、4号煤层采空区。
2、4号煤层采空区积水一般不会对下部
10、11号煤层开采造成充水影响。
上部
2、4号煤层直接充水含水层为山西组砂岩裂隙含水层,富水性弱,井田下部的10号、11号煤层的直接充水含水层为太原组k
2、k
3、k4灰岩岩溶裂隙含水层,是井田内对煤层开采影响较大的含水层,但富水性不强。另外,井田奥灰水位标高为642-658m,井田可采煤层底板标高均高于奥灰水位标高,不存在带压开采情况,奥灰水对井田煤层开采无影响。综上所述,本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属中等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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