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时期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几点思考5篇
第一篇:对新时期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几点思考对新时期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几点思考
2015年5月20日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各级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要率先垂范学习法律,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为全社会作出表率”。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是今后法制宣传工作的目标,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是今后法制社会教育工作的重点。本文就当前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现状特点、存在问题及今后工作的方向谈点粗浅的认识。
一、当前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基本情况
当前,各级领导干部对加强自身学法用法工作较为重视。特别是经过六个五年的普法教育,领导干部的法律知识、法制观念有了明显的增强,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有了明显的提高,法制理论和法制实践的结合更为紧密。应当说,我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已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归纳起来有以下几个特点:
1、领导较为重视,学法有布置。伴随着“六五”普法的顺利启动和全面推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作为“六五”普法的重点而备受关注。在“六五”普法启动之年,县委政府制订下发了《县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全面实行目标管理,从开局伊始就把普法工作纳入到良性发展的轨道。
2、整体协同作战,学法有阵地。一是法制宣传教育主管部门唱好主角,即县局普法办公室抓好每年初法制宣传教育计划的制订和重大教育活动的组织安排,从总体上把握法制教育的方向。二是发挥了党委、工会、人劳等机关各部门的辅助作用,将其作为领导干部法制教育的坚实基地,用活用好。三是组织开展各级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通过各种途径采取各种形式,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集中学法活动。
3、抓住教育重点,学法有声势。干部的法制教育,重点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教育。主要体现在几个“带头”上:一是带头学。主要表现为各级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学,法制讲座带头听。二是带头写。据了解,“六五”普法开展以来,全县副科级以上干部,90%以上撰写了学法体会文章。许多单位领导,深入基层进行调查研究,结合工作实际撰写了学法调研文章。三是带头考。全县副科级以上干部,每年带头参加司法局组织的“全县科级以上干部年度普法考试”。
二、当前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中的主要问题
1、个别领导干部法制观念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干部对法制宣传的认识仍有待提高,其法律素质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相比,仍有差距。
2、领导干部学法形式与实际效果之间存在较大差距,没有完全摆脱形式主义的束缚。我们目前的很多做法,并未真正充分考虑领导干部学法的实际需要,片面追求形式上的“亮点”,追求轰动效应,敷衍应付的时候多,贴近社会,贴近基层,贴近群众,注重实效的时候少。
3、干部参加法制培训应付,时间难以保障;有的甚至出现学法考试请人代笔,学法文章请人代写等现象,学法的权威性未能真正树立。
因此,进一步提高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现状,真正从源头上、机制上解决好领导干部学法的有效性、针对性、整体性和自觉性问题,建立长效的管理机制,已成为当务之急。
三、加强新时期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几点思考构建法制社会、和谐社会,实现依法治国,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学会更多地运用法律手段,调节和妥善处理新形势下各种矛盾和利益关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具体操作起来,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寻找突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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