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机制
加大预防腐败的工作力度,是新形势下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必然要求,是党员干部健康成长的迫切需要,也是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责任。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和权力运行特点,加强风险分析、风险监控和管理,通过健全制度、堵塞漏洞、强化权力制约、及时提醒教育、完善考核、加强责任追究等一系列措施,实现预防在先,关口前移,是一种有效的廉政风险防范机制。近几年来,石林彝族自治县大力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不断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有力地促进了反腐倡廉建设。
一是加强廉政风险教育。通过教育活动,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树立“有权力就有风险”的意识,深刻认识开展廉政风险防范对于避免权力滥用,促进干部廉洁从政的重要意义,逐步养成勇于接受他人和社会监督的主动意识。
二是找准廉政风险点。认真梳理权力,界定廉政风险范围,制定职权目录,制作权力运行图。围绕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采取岗位自查、上下链条互查、单位互查、分管领导评查、领导组审查等方式,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对排查的廉政风险点,按照风险发生概率、危害程度进行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式,从行政管理事项、业务工作流程等方面,逐一排查廉政风险点,按风险发生概率、危害损失程度确定风险等级。围绕制约监督和规范权力运行,结合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实际,突出重要岗位,认真查找在思想道德、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可能发生腐败行为的风险点。
三是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围绕各类风险点和风险等级,有针对性地提出防控措施,形成以岗位为点、以程序为线、以制度为面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针对不同的廉政风险,制定不同的防控措施。如:岗位风险,由本人对照与业务工作相关的各项法规制度,提出防范控制风险的具体措施和办法。针对行业、系统风险,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研究分析本行业、本系统存在的共性问题,结合业务工作和自身实际,健全完善防控风险的规章制度,明确防控风险任务要求和工作标准。
四是建立廉政风险防范制度。采取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等防控措施,通过制订方案、贯彻执行、检查考核、调整修正等环节,对预防腐败工作进行系统化管理。前期预防措施主要是综合运用各种手段,主动防范思想道德风险、制度机制风险、岗位职责风险。中期监控机制主要是通过信息监测、定期自查和垂直抽查等三种方式,对党员干部行为、制度机制落实、权力运行过程进行动态监控。后期处置办法则通过警示提醒、诫勉纠错、责令整改和组织处理等手段,对存在风险表现的个人进行告诫、责任追究。
五是加强监督管理。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应当做到4个结合:一要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相结合,避免查找风险简单化、廉政教育形式化、制度建设老套化、监督制约表面化;二要与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结合,把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责任,细化任务,严格考核,重点推进;三要与本单位实际工作特别是重点、难点工作相结合,与履行职责和业务工作相结合,推进和服务于中心工作;四要与解决突出问题相结合,解决本单位勤政廉政、制度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在此基础上加强监督管理,把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机结合,整合监督资源,实施有效监督管理。
六是考核防范效果。建立和完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考核制度,通过信息监测、定期自查、上级检查、社会评议等方式,对廉政风险防范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评估。考核结果纳入党委、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评价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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