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加强”推进保障标准化建设范文
今年以来,合江县公安局把保障标准化建设作为三项建设的重要内容,采取“四个加强”,确保各项保障措施的落实,努力实现“保障有力、管理规范、基础扎实、服务到位”的工作目标,切实增强全局民警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强化保障措施。从制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入手,加强警务保障各项措施的落实。先后制定完善了《合江县公安局财务管理制度》、《合江县公安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合江县公安局单警装备使用管理规定》、《公安机关行政运行经费和办案(业务)经费分类保障标准》等,建立健全了公安装备基础设施台账,规范实施了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制度。结合警用车辆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建立完善《合江县公安局警务车辆管理办法》,切实提高警务用车的实效和安全。通过建立完善制度,狠抓工作措施落实,做到以制度促管理、以管理促保障、以保障促服务,提高警务保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二是加强装备配备,落实保障投入。从基层所队的装备配备入手,提高警务保障的标准,适应“基础工作信息化,信息工作基础化”的实战需要。今年以来,给基层所队配备打印机72台、笔记本电脑55台、计算机50台、扫描仪36台,摄像机30台,数码相机86台。通过加强业务装备建设,满足基层民警的办案业务需求,进一步增强队伍战斗力。
三是加强设施建设,增强保障支持。从基层所队的基础设施建设入手,加强警务保障的能力,创造拴心留人的良好办公环境。今年以来,县局为佛荫等六个派出所筹措资金改造维修办公业务用房,加装空调等、改善了基层所队办公环境,同时积极争取对自怀等12个派出所列入2011年新建项目,以适应派出所对现实斗争的需要。
四是加强经费落实,确保保障额度。从落实公用经费保障标准入手,夯实警务保障的基础。今年,县局对基层所队经费保障标准在去年的基础上增幅较大,达1.8万元/人年,同时,按中央和省级公安转移支付资金到位情况,适时进行办案业务费的第二次分配,全力保障基层所队办案需要。
第二篇:加强“四个”监督建设“四个”政府加强“四个”监督建设“四个”政府
张祥君
人大对政府工作依法开展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人大监督的目的是督促和支持政府依法行政、执政为民。人大要认真贯彻执行监督法,不断拓展监督的渠道和形式,推进“四个”政府建设,督促政府更好履职尽责,发挥职能。
加强工作监督,建设服务政府。听取工作报告是人大开展监督的基本形式。人大要紧紧围绕党和政府工作的大局、辖区开展的中心工作、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反映比较集中以及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及时听取政府有关方面的专题报告,提出意见建议,监督政府坚持以人为本,高度关注民生,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实现科学发展。执政为民是政府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人大对政府工作开展监督,其目的就是要求政府想问题、办事情、做决策,都要始终尊重人民群众的意愿,充分考虑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真正将改革发展的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督促政府不断强化公共服务意识,积极主动地深入基层服务群众,扎扎实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不断拓宽与群众沟通的渠道,倾听民意、集中民智,努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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