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环保、职业卫生考核细则[五篇材料]
第一篇:安全、环保、职业卫生考核细则**有限公司安全
消防、环保、职业卫生考核细则
为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公司安全、消防、环保和职业卫生监管,提高全体职工、干部的责任心,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制定**有限公司安全、消防、环保和职业卫生管理考核细则:
1、按照属地管理要求,确定各车间(分厂)负责人是本单位的第一责任人,对所管辖区域内的安全、消防、环保和职业卫生工作全面负责,并承担由于没有履行相应职责而带来的一切后果。
2、各单位应按照规定要求制定每月安全、消防、环保和职业卫生工作计划,定期对车间员工进行安全、消防、环保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车间员工培训教育次数达到每人2次/月,检查车间培训记录,每缺少1人次,罚款车间50元。
3、各单位应按照规定要求做好新员工二级、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并确保培训时间不少于60学时;内部调整工作岗位人员和离岗一年以上人员的重新上岗安全培训不少于16学时;做好新建、改建、扩建装置或使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使用前的岗前人员培训工作,检查车间培训记录,缺少1项,罚款车间50元。
4、各单位应按规定要求及时准确传达落实上级安全、消防、环保和职业卫生会议、文件精神,检查车间传达学习文件和会议记录,缺1次罚款车间50元。
5、各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应按照要求及时为岗位人员办理安全作业证。所有岗位操作人员应做到持证上岗,未取得安全作业证的人员,不允许独立操作。凡经检查发现未按规定要求持证上岗,违规独立操作的,发现1人/次,罚款车间安全员20元,带班工段长20元,车间主任10元。
6、各单位中层管理人员应按规定要求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进行纠正违纪,每天发现和治理3项违章、3项安全隐患,并按规定要求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帐,检查车间没有隐患排查治理台帐记录的,罚款车间(分厂)负责人100元/月,安全员50元/月,单位当月考核扣3分。
7、各单位在检维修过程当中应按要求办理各种作业票据,如:动火证、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证、登高作业证等。凡发现不按规定要求进行分析、办证、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电焊机把线裸露,安全设施不齐全,私自涂改票证,现场没有落实监护人的,违反其中1项罚款50元,扣单位当月安全考核1分,情节严重的,加倍处罚。
8、各单位应做好对员工进行安全、消防和职业卫生技能培训,使其了解和掌握岗位所配备的安全、消防及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的使用方法,凡在检查过程当中发现车间没有按要求对员工进行培训,岗位人员对配备的安全、消防、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器材不会使用,不了解其基本性能的,每人/次罚款车间50元。
9、各单位应按照要求遵章守纪,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坚决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发生,凡发现不按规定要求在生产过程中“违章指挥、违反操作规程、强令冒险作业”的,发现一次,罚款车间500-1000元,车间当月考核扣10分。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按责任事故处理。
10、各单位应按要求进行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生产现场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车间(分厂)所属辖区内的安全防护设施(包括转动部位的防护罩、防护栏杆、地沟和窖井的盖板等)不允许存在有安全隐患。安环部在日常安全核查中发现车间现场安全设施存在安全隐患,车间(分厂)能整改而不进行整改,暂时不能整改而又不采取防范措施致使现场存在安全隐患,对安环部下达的隐患整改通知要求不重视,不按规定进行整改和反馈的,每次罚款50~100元,车间当月考核扣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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