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文水资源与水利工程科学国家重点室
为了促进桥梁工程科学领域的基础理论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技术开发及学术交流,促进学科的建设与发展,根据长沙理工大学《关于省部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和精神,长沙理工大学桥梁工程领域研究基地(桥梁工程安全控制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桥梁工程安全控制技术与装备工程湖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桥梁工程湖南省高校重点实验室)设立开放研究基金(以下简称“开放基金”),根据“开放、联合、流动、竞争”的运行机制,研究基地重视多学科、多产业的相互渗透,鼓励相关学科的相互结合与集成。
长沙理工大学热忱欢迎和邀请桥梁工程领域国内外科研人员来研究基地进行合作研究,共同推动桥梁工程科学领域的研究与发展,特制定长沙理工大学桥梁工程领域研究基地2012年度开放基金资助项目申请指南。
一、开放基金资助领域与范围
1.资助范围
长沙理工大学桥梁工程领域开放基金资助项目应紧密围绕桥梁工程领域,开展应用基础研究、重大关键技术、前瞻性技术以及相关公益性技术研究,结合我校研究基地的主要研究方向,资助意义重大、具有相当科学意义和应用前景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
2012年,研究基地对于意义重大,并可采用研究基地现有大型先进设备与装备开展前沿性技术与基础理论研究的课题方向,进行重点资助。
2.资助研究领域方向(2012年资助方向)(1)桥梁工程安全控制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桥梁耐久性与运营安全控制关键技术桥梁施工及其安全控制关键技术桥梁承载性能分析与结构优化理论桥梁抗风数值模拟与抗风安全控制技术隧道施工力学与安全监控技术
(2)桥梁工程安全控制技术与装备湖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桥梁工程施工期与运营期安全控制技术与分析评价软件系统桥梁施工期与运营期安全监测系统开发与装备制造灾变条件下桥梁安全防控技术与装备制造
(3)桥梁工程湖南省高校重点实验室桥梁结构可靠度理论及其应用研究桥梁结构分析与工程控制研究桥梁工程的新技术与新工艺研究
主要资助以上桥梁工程领域的工程技术研究与开发、专利研发、科技成果转化与专利转化等项目。
二、开放基金资助项目申请程序与注意事项
1.申请者条件
(1)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中级及以上职称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的科技人员;(2)本校在读博士生(须经导师推荐);(3)具有正高职称科技人员原则上不资助,(4)已获得国家自科基金项目立项的相关研究内容原则上不支持。
2.项目申请与立项程序
(1)项目申请。项目申请者按要求填写《项目申请书》并提交相关附件材料;(2)项目初审。研究基地工作人员对项目进行初步审查;
(3)项目评审。研究基地学术委员会对通过初审的项目进行会议评审;(4)项目立项。研究基地负责人在项目公示后对项目进行批准。(5)项目合同。项目立项后2周签订项目研究合同。
3.注意事项
(1)资助项目数与额度。每个研究基地资助不超过9个项目;一般项目资助额度为1万元,重点项目资助3-5万元。
(2)开放基金资助项目必须符合本《指南》资助范围的要求;一般已获国家或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项目不再资助。申请重点项目要求与基地人员实质性合作。
(3)开放基金申报时间2011年12月6日至2011年12月21日,12月28日前确定资助项目并公示。开放基金资助项目申请者从网站下载《开放基金资助项目申请书》且2
认真填写。
申请书(一式4份)随同、个人简历(本校在职在读博士生导师推荐信)一份,于2011年12月21日前寄(送)到长沙理工大学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科研与研究生办公室,逾期申请书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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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