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安全生产及消防措施
第一篇:
十一、安全生产及消防措施(写写帮整理)
一、安全生产措施
1、安全方针及目标
1.1、全体施工人员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组织全体员工学习各工种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提高全员“安全施工”的质量意识。做好施工项目的安全建设工作,完善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搞好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努力实现本工程安全生产无死亡的目标。
1.2、安全目标:
(1)杜绝工伤死亡事故发生。
(2)降低轻重伤事故频率,年度负伤频率小于1‰,重伤率为零。
(3)杜绝重大火灾、交通、机械事故;
2、安全管理体系及安全目标:
2.1、施工安全保证体系:
公司建立“以经理为首的安全保证体系”,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确定安全生产目标,施工项目建立“安全责任制”,项目经理为本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施工生产中要全面贯彻落实有关法规、标准及公司安全监督检查、安全检查和安全资料的整理。成立安全管理小组,将安全目标进行分解,并制定“责任目标考核规定”,由项目经理主持安全活动,定期检查。由安全检查员具体负责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隐患及时处理,确保整个施工过程中安全无重大事故,杜绝一般事故。
各专业班组要制定和严格执行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必须满足《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中的有关规定,否则,坚决不得施工。
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1、安全生产责任制
3.1.1、项目管理人员均应负一定的安全责任,本着“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生产同步的原则,由公司安技部门指定统一的(1)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3)各工种安全生产责任制;(4)各公众安全技术操作规程;(5)各级各部门及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6)安全责任目标考核规定;(7)安全检查制度;(8)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9)班前安全活动制度;(10)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11)工伤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制度;以上制度须经总工程师批准,以企业文件形式颁布执行。
3.1.2、项目部按照以上制度和安全责任目标进行分解,将责任落实到人,细找到班组。
4、安全教育制度:
建立“安全教育制度”做好现场施工人员进场安全教育工作,建立现场“安全交底制度”,进场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及培训。新入场人员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4.1、临时工、新工人入厂要进行全面的三级安全教育(三级教育为:公司安全教育;分公司安全教育;项目部安全教育)。
4.1.1、公司教育有:
①、一般教育(建筑工程的特点、安全要求和企业、项目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教育);
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制度教育;
③、安全知识教育;
④、安全事故典型案例教育;
1.2、项目部教育有:
①、施工项目情况和现场安全文明管理要求教育;
②、本项目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教育;
③、持证上岗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要求教育;
④、安全生产标准和管理制度教育;
⑤、防火、防触电、防中毒、防事故教育;
⑥、项目施工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教育;
1.3、班组级教育有:
①、本班组的施工情况和安全要求教育;
②、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责任制教育;
③、易发生事故点和有毒有害地方教育;
④、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保管要求教育;
⑤、应急、排险、自我保护要求和技能教育。
4.2、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教育;
4.2.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4.2.2、2米以上的高处,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戴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
4.2.3、高处作业时不准往上或往下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4.2.4、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装置,方能开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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