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管理人员生产事故问责细则

第一条为强化对管理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责

任追究,保证问责工作规范化,依法依规,正确及时地查处问责事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对在公司生产事故中承担

管理责任的中高层管理人员进行问责。事故责任人及其责任依据经批准的《生产事故调查报告》认定。事故问责遵循“谁的责任谁承担”的原则。

第三条生产事故问责主要发起人为生产部。

第四条事故调查处理应当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及时、准

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确定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人追究责任。

第二章问责等级和范围

第五条公司生产事故分4个等级

(一)一般事故。使单一主作业线停产4~8小时(不含8小时)或造成5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

(二)大事故。使单一主作业线停产8~24小时(不含24小时)或造成50~1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重大事故。使单一主作业线停产24~40小时(不含40小时)或造成100~2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特大事故。使单一主作业线停产40小时以上或造成2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第六条根据生产事故等级和事故性质等因素,对承担管理

责任的中高层管理人员分别追究其一般管理责任、较大管理责任、重大管理责任。

第七条一般管理责任包括以下情形:

(一)发生重大事故的;

(二)漏报、谎报和瞒报生产事故的;

(三)需对管理人员追究管理责任的其它情形。第八条较大管理责任包括以下情形:

(一)发生特大事故的;

(二)1年内1个单位发生重复性重大事故2次的;

(三)需对管理人员追究管理责任的其它情形。第九条重大管理责任包括以下情形:

(一)1年内1个单位发生重复性特大事故2次或重大事故3次的;

(二)需对管理人员追究管理责任的其它情形。第三章责任划分

第十条生产事故管理责任分为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分管领导责任。第十一条直接责任是指单位分管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

未履行或者未正确履行职责,以及违反生产操作规程、规定,对造成的生产事故起决定性作用时所应承担的责任。

第十二条主管责任是指单位主管负责人或公司部门分管、

主管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未履行或者未正确履行主管工作职责,未执行反事故措施计划,未制定或完善现场生产规程规定,未组织落实事故防范措施,未履行管理和监督职责,造成生产事故时所应承担的责任。

第十三条分管领导责任是指公司分管负责人在其职责范

围内,未履行或者未正确履行分管工作职责,未履行管理和监督职责,造成生产事故时所应承担的责任。第四章责任处罚

第十四条公司发生生产事故,经过查证核实和责任认定

后,在依据国家或企业有关规定要求进行赔偿和考核的基础上,根据管理责任的大小对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相应处罚。第十五条对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包括经济处罚、行政警示和行政处分。

(一)经济处罚是指扣发责任人的绩效年薪;

(二)行政警示是指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

(三)行政处分是指警告、记过、降职、引咎辞职、责令辞职、撤职、留用察看、解除劳动合同等

上述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问责时,同时需要追究党纪责任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发生的事故事件被上级有关部门问责的,由上级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处理。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责任追究等级及对象

(一)一般管理责任

对直接责任人视情给予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警告等

行政警示或处分,并在责任认定年度处以扣发绩效年薪5%~20%的经济处罚。

(二)较大管理责任


(未完,全文共11936字,当前显示1451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