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县驻外招商专班管理暂行办法(1)
第一篇:黄梅县驻外招商专班管理暂行办法(1)梅招商组发[2011]号
关于印发
《黄梅县驻外招商专班管理暂行办法》的
通知
各驻外招商专班:
为进一步拓宽招商渠道,提高专业招商水平,集中力量主攻大项目,突出重点主攻大产业,根据县招商引资领导小组相关会议精神,特制定《黄梅县驻外招商专班管理暂行办法》,现予以印发。
黄梅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
2011年3月16日
主题词:招商引资专班管理办法黄梅县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2011年3月16日印发共印25份
黄梅县驻外招商专班管理暂行办法
一、招商专班设置及人员配备
1、分区域组建南方片区(广东、福建、海南)、东方片区(上海、浙江、江苏)、北方及西南片区(北京、天津、山东、四川、重庆)共三个招商专班。
2、每个驻外招商专班2人,由招商局一名副局长带队,一名成员组成,常年进行专业化、全天候、拉网式招商。
二、职责任务
1、驻外招商人员要认真学习招商政策和技巧,研究招商对策,加强信息收集,突出大项目招商。每个驻外招商专班每年确保引进一个亿元以上项目。
2、认真选择驻外地点,突出产业招商。各驻外招商专班要本着针对性和成功率的原则,结合自身实际,锁定重点区域,并报招商局;锁定重点产业,突出纺织服装、新型建材、农副产品加工、医药化工、商贸物流、文化旅游等产业;锁定重点企业,密切关注国内外500强企业、锁定国内上市企业和民营经济100强企业,着力引进产业龙头企业。
3、招商专班负责组织对引进的项目进行考察,对项目的质效和投资方资信度审查把关,承担第一责任。
4、加强对外联络,积极宣传推介黄梅。加强与驻地大企业、大集团商会、协会的联系,宣传黄梅的发展优势;加强与同乡会、老乡会的联系接洽,定期拜访黄梅籍老乡、老板,宣传黄梅经济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加强与来梅考察的客商的联系,宣传黄梅投资发展的良好环境,提高黄梅的知名度。
5、各招商专班要加强沟通,互通信息,创新招商方式和方法,采取阵地战和运动战相结合,务求工作实效。
三、经费保障
1、为保证招商活动需要,每个驻外招商专班每年安排专项工作经费,由招商局负责统筹管理。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外出招商活动,其邀请来梅考察客商接待费用由招商局统筹安排。
2、每个驻外专班配备一台笔记本电脑、一个专用上网卡等必备的外出办公设备。
3、驻外招商专班人员每月报销280元电话费,出差期间,按每人每天100元标准核发出差补助,自聘用之日起执行。
四、考核管理
1、驻外招商专班由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管理和督查,日常管理由县招商局具体负责,考核由县招
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有关办法组织实施。驻外招商专班引进的项目必须达到开工标准,方可计入实绩。
2、遵守工作纪律,树立良好的对外形象。各驻外招商专班负责人负责本专班日常管理,填写工作日志和客商走访情况,发现招商信息及时汇报。驻外招商专班每月驻外招商时间不低于10天。在外期间,每周以电子邮件报告工作开展和项目进展情况,每月到招商局述职,每季度向招商引资领导小组报告情况。
3、招商局对驻外招商专班按照“半年一小结,一年一考核”的要求,切实抓好日常工作的组织领导。
4、驻外招商专班工作经费实行经费报账管理,预支启动经费,外出活动凭发票审核报销。
5、驻外招商人员聘用期为一年,可以连聘连任。聘用期间与所在单位工作脱钩,接受招商局管理和考核。聘用期在原单位职务不变,待遇不变。
五、奖惩措施
1、对完成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专班第一引资人,要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所规定的有关程序,对“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深入考察,经考察,符合任职资格且表现优秀的,建议县委予以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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