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为了落实“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对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和管理,有效的控制重大安全隐患和排查重大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度:
1.矿长对矿井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主要责任,负责全面安排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工作。负责对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工作进行领导、监督和协调,负责对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所需资金的安排;负责组织人员制定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负责组织人员定期对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排查。
2.总工程师负责制定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方案和措施,对“一通三防”方面重大隐患负全面责任。
3.生产矿长负责对采掘和防治水方面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的落实,对采掘和防治水方面的重大安全隐患整改负主要责任。负责对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方案和措施的安排落实、负责整改所需的人力、物力的调度。
4.通风矿长负责对“一通三防”方面的重大安全隐患整改负主要责任。
5.机电矿长负责对机电方面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的具体落实,对机电方面的重大安全隐患整改负主要责任。
6.安全矿长负责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对整改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负责对重大安全隐患上报及整改完成情况的上报工作。
7.矿建立重大安全隐患登记、销案制度,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明确具体的整改负责人,谁负责谁销案。
8.矿长负责组织每月一次的全矿安全大检查,安全科负责每周一次的安全隐患检查,各业务系统每旬组织一次安全隐患检查,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及时汇报并督促进行整改。
9.矿对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实行发现和消除奖励机制,对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和消除重大安全隐患的有功人员按照集团公司安全奖惩条例进行奖励。
10.矿安全管理人员和员工如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必须向矿安全科或矿领导汇报。对发现重大安全隐患不及时汇报的责任人经查实进行严肃处罚。
11.在日常安全检查中,发现一般安全隐患,实行谁发现谁落实整改,矿安全科负责整改完成情况的复查。
12.各系统领导明确划分各队组的责任区域,各队组负责的责任区域内的安全隐患,由负责责任区域内的队长负主要责任,对责任区域内的重大安全隐患不能及时整改的要及时上报矿安全科以及集团公司安全处组织处理。
第二篇: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金禾矿业管理人员
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二〇一六年
1矿长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1、矿长是矿山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矿山的安全生产是难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工作全面负责。矿长必须掌握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专业知识,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矿山事故的能力,依法经过培训,取得矿长资格证和安全资格证。矿长在工作中要尽职尽责,切实搞好矿山的安全生产工作。
2、认真组织矿山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工作的指令、规定,保证矿山在生产、建设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定。
3、按有关规定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保证矿山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所配备的各类特种作业人员符合要求。
4、组织建立、健全煤矿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能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人员责任制,并严格按规定考核。
5、组织建立矿山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安全奖罚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办公会议制度等并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对各部门人员进行考核落实。
6、建立健全符合实际情况的各岗位工种操作规程,并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确保各岗位工种按章作业。
7、保证矿山的安全生产投入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并按照安全投2入计划,保证相关的资金及时到位,使用适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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