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河乡统计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
号
宛城区溧河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
通知
各行政村、各部门、各调查单位:
《宛城区溧河乡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已经溧河乡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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宛城区溧河乡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乡统计基础建设,充分发挥基层统计工作基础作用,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增强统计工作能力,提升统计服务水平,按照省、市、区、乡有关要求,决定在溧河乡开展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活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升政府统计公信力为目标,进一步加强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强力推进统计信息化,着力提高统计队伍整体素质,构建乡、村两级统计工作长效机制,努力实现基层统计管理制度化、统计人员专业化、统计报表准确化、统计资料档案化、统计手段现代化、统计工作法制化、统计宣传经常化、统计服务优质化,为推动溧河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统计体系,加强基层统计工作
1、乡、村级统计工作
(1)健全统计网络。乡政府、各行政村要成立统计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各项统计工作。同时各单位要配备专职统计人员,管理辖区统计事务,完成上级部门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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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统计任务。
(2)加强乡、村两级统计队伍建设。乡政府要配备2名以上专职统计人员,各村须配备1-2名统计工作人员,保持统计人员的相对稳定。要把好统计人员上岗关。
(3)建立乡、村两级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数据库。建立覆盖村、企业等调查单位在内的统计信息员库,并按要求及时更新、维护,逐步形成相对稳定的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队伍。
2、部门统计工作
(1)根据《统计法》的规定,按照区、乡统计业务核算的相关工作要求,溧河乡政府各部门、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部门,均应设置统计职位(岗位),至少配备一名专(兼)职统计人员,明确工作职责。
(2)统计人员应当具备一定的统计、会计业务基础,定期参加市、区统计局组织的业务培训,获得统计从业资格,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书》。
3、调查单位统计工作
(1)各统计调查单位要设置统计岗位,并明确具体的统计负责人,配备专(兼)职统计人员,必须明确一名企业负责人具体分管统计工作。
(2)各统计调查单位统计人员要及时参加统计从业资格培训,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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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完善统计工作机制,规范乡、村两级统计工作
1、进一步明确乡、村两级统计的基本任务。按照国家和省统计制度,组织开展统计调查,完成基层统计信息的采集、审核及汇总上报,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2、规范基层统计工作流程。乡、村统计部门要按照《河南省乡级政府统计业务工作规范》和上级统计部门的要求,建立健全统计人员各项统计工作制度,并统一做到公布上墙。规范基层统计工作流程,认真采集、汇总和上报基层统计数据,不断提升基层统计信息采集、上报、管理等环节的规范化水平,提高源头数据质量控制能力。
3、建立统计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乡、村统计部门要组织本辖区统计调查对象建立统计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
4、及时准确完成统计调查任务。要组织指导统计调查对象如实填报统计报表,并认真审核基层统计数据,防止虚报、瞒报、漏报和错报,及时准确完成统计调查任务。
5、加强统计监测分析服务。乡、村统计人员要加大统计分析服务力度,提高宏观数据的监测预警水平,善于利用统计数据进行宏观监测分析,提高统计服务水平。
6、积极推进统计信息化建设。逐步增配和更新乡、村统计工作所需要的办公设备,提升统计数据处理能力。
(三)改善统计工作条件,保障乡、村两级统计工作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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