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主要人员及主要职能部门责任制.
一
公司经理安全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政府部门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规定和上级指示,结合企业情况制订贯彻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2、组织制订安全生产规划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拟订安全生产奖惩办法,建立和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总的责任,把安全生产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月(季)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讨论安全生产动态,分析事故教训,解决安全上的问题,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措施。
4、按国务院(78)100号文规定,每年从企业技改费中提取10—20%的费用,作安全技术措施费,专款专用,落实项目,定期完成,改善劳动条件。
5、审批劳动保护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6、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7、按规定配足符合条件的专职安技干部,保持相对稳定,支持安技部门、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
8、评比先进集体和个人时要严格把关,由于违章指挥或作业造成伤亡事故的办事处、分公司、项目部、班组,不得评为先进集体和个人。
9、经常组织对职工进行安全遵章、守纪,法制教育,提高安全管理和自我保护能力,检查和督促职能部门及职工做好本职安全工作。
10、主持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拟订落实防范措施。
二
副经理安全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部门的安全(消防)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及上级指示,结合生产情况,制订贯彻实施的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2、对组织、管理、指挥生产方面安全(消防)负直接责任,认真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每次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时安全工作同时进行。
3、组织编制和审查施工组成织设计,施工方案时,要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筑施工安全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性要强,实用效果要好,成为科学指导施工的依据,要对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督促认真实施。
4、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动态分析会,解决安全上的重大问题,布置下月安全工作,责成有关部门、人员、分头检查执行情况。
5、认真主持公司(各办)分公司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有计划地改善劳动条件,安全措施项目要纳入生产计划优先安排。
6、深入现场检查安全生产、消防工作情况,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公司每季度(各办)分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查出的隐患,书面通知,定人、定时、定措施整改,指定部门、人员到时复查,并令其制订不再发生类似情况的措施。
7、发生伤亡事故及恶性未遂事故,领导应亲临现场组织有关人员按“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调查事故情况,分析原固,研究防范措施,讨论对主要责任者的处理意见,20天内上报事故调查报告书。
8、每半年总结交流一次安全生产经验,表彰奖励安全施工有成绩的部门和个人。对预防事故有突出贡献的人员要及时奖励,对违章指挥、操作而造成重大事故,要及时召开现场会,共同吸取教训,对主要责任者给予必要的处理。
三
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安全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法规、政策、规范,结合单位技术状况,制订贯委实施的具体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2、对公司、各办、直属工地分公司生产中的安全技术工作负全面责任,把安全技术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处理重大安全技术问题。
3、组织编制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建筑安全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时,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图纸会审,确定施工方法,运用机械设备,每个环节都要有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性要强,成为科学指导施工的技术依据,在采
1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负责制订安全技术措施,并负责审批。
4、审定对职工的安全教育计划和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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