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竹乡规划国土建设管理目标责任书
为切实加强我乡村庄建设规划编制进程,保护耕地,加强土地管理,预防地质灾害,从根本上改变农村建设布局无序,农户乱占耕地建房,耕地管理失控的状况,达到真正理顺我乡村庄规划和土地管理秩序,为进一步明确责任,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与各村委会签订目标责任书,落实相关责任目标。
一、责任目标
1、严格按照苦竹乡总体规划(2008—2020)修编和新农村建设示范点规划抓好全乡规划管理工作
2、严格执行县政府下达我乡8个村的村庄规划编制。
3、严格控制城挪公路沿线两侧和集镇规划区内农民个人建房,横山公路两侧划为个人建房禁止区。
3、凡在苦竹乡规划区建设的单位(企业)或个人必须依法办理“一书两证”,没有办理“一书两证”或不按规划建设的一律视为违建,并按违建相关程序依法处理。
4、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加强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确保耕地占补平衡和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5、严格审批辖区内个人建房用地资格条件,并组织公示,广泛征求意见,严把个人建房用地头道关口。
6、所有单位(企业)或个人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必须事先办理好相关手续后并经规划国土建设管理部门实地勘测放线后方可动工建设。
7、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灾方案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报乡人民政府备案。组织落实汛前、汛期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应迅速向乡政府报告,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
8、负责落实重要监测点监测,出现异常情况变化,及时向乡政府报告,并采取必要防范措施。
9、在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树立明显标志,并对已经形成的地质灾害区进行恢复。
二、责任追究
1、凡在辖区内的农民个人违法用地建房瞒报一户,或不管不问不知情的,对该村责任人个人处以300元的处罚,擅自出卖一宗土地的,对该村处以2000元处罚。
2、对擅自出卖土地、供地的村,交由县查违办和县国土执法部门依法没收非法所得,并按每平方米30元的处罚,情节严重的,追究党纪政纪责任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乡党委、政府对各村村庄规划编制和耕地保护,土地管理工作纳入年度村级班子实绩考核,经考核不合格的村在年终评先表彰实行“一票否决”,工作得力的先进村给予奖励。
苦竹乡人民政府(乡长):
各村委会负责人:
二○一一年月日
第二篇: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2014年度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目标
责任书
为进一步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维护村镇建设发展的良好秩序,促进新型城镇化健康有序的发展,依据有关法侓法规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实际,制订本责任书。
一、村镇规划(10分)
目前,我镇镇村规划实现全覆盖,镇规划区以内村庄建设必须服从镇区总体规划,规划以外的建设必须服从本村的村庄建设规划并报镇政府审批,每发现一起违反规划建没的项目扣1分。
二、私房审批(15分)
村民新建、改建住宅在村庄建设规划划定的区域内选址,并严格按照拆旧建新、一户一宅的标准报批,发现一户未批先建的扣0.5分。
三、危房改造(5分)
整理和收集本村内危房改造户的资料,按照上级规定的时间和指标及时上报危房户的材料,不弄虑作假,保证上报材料的真实性,出现弄虚作假和材料不齐全和上报不及时的每次扣0.5分。
四、查危控危(15分)
负责对本村区域内的公(私)建筑项目的巡査,发现违法违规建设及时上报查处,发现一起上报不及时而形成的违法建筑每处扣2分。
五、组织机构
村委会要落实专人负责规划、建没、管理工作,人员配备到位,若发现无人员或零时性管理此项不得分。(5分)
六、村庄环境综合整治(50分)
(未完,全文共6849字,当前显示145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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