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xx区乡镇卫生院人员竞聘上岗指导意见

为使我区乡镇卫生院综合改革工作稳步推进和有序进行,并确保全员聘用各项工作的规范和顺利实施,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的意见》(桂政发„2010‟1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二批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综合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0‟210号)、自治区人事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桂人发„2008‟85号)、《关于做好事业单位首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桂人发„2009‟74号)、自治区卫生厅、人社厅、编办、财政厅《关于印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试点单位人员竞聘上岗实施办法的通知》(桂卫办„2010‟60号)和自治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有关政策和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组织引导乡镇卫生院“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实现乡镇卫生院人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换。进一步完善乡镇卫生院人员聘用制度,推进乡镇卫生院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顺利实施,充分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区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区乡镇卫生院竞聘上岗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xx区乡镇卫生院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在医改领导小组下开展竞聘上岗工作。

三、竞聘原则

首次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时,要以人员平稳过渡为前提,原则上将现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按其现任(聘)职务等级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全区乡镇卫生院人员实行全员竞聘上岗,实行聘用制。通过实施“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人事管理制度,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

四、竞聘对象

报名参加竞聘上岗,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乡镇卫生院在岗在编的正式工作人员

(二)2010年2月28日前与乡镇卫生院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并有执业资格的在岗编制外聘用人员

(三)2010年2月28日前已在乡镇卫生院正式工作并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在岗编制外聘用人员考试考核取得竞聘资格的管理、专业技术人员

(四)2010年2月28日前已与乡镇卫生院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签订有正式聘用合同的在岗编外聘用工勤人员

五、竞聘岗位和任职资格

(一)乡镇卫生院的岗位分以下三大类。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

(二)基本任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能力或者技能条件;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竞聘资格

竞聘各类岗位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任职条件的同时,还应具备如下相应的任职资格:

1.管理岗位任职资格。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并具有二年以上的管理岗位工作经历,具体竞聘资格由乡镇卫生院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试点乡镇卫生院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0‟189号文件要求,结合本院实际制定。

六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四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中专毕业的十级职员须在管理岗位工作五年以上才能竞聘到九级职员岗位。

三、五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

四、六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

四、六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

五、七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七、八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

八、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未完,全文共12759字,当前显示1412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