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深化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合集五篇]
第一篇:漳州市深化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漳州市深化“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成果,全面提升依法、科学管理城乡建设能力和水平,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的意见》(闽政办〔2017〕12号)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在全市开展深化“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按照“严控增量、化解存量、健全机制、确保长效”的目标,以“无违建”创建全覆盖为抓手,强化防控措施,全面遏制新增“两违”,逐步化解历史存量,健全完善“政府主导、部门齐抓、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机制。至2019年底前,实现增量基本控制,存量基本消化,形成长效机制,城乡建设纳入法制化轨道,全市城乡环境面貌再上新台阶。
二、重点任务
(一)主题治违深化提升。坚持问题导向,保持高压态势,继续实施“四重点、五部位、六先拆”等主题治违,通过以点带面,点面结合,全面深化“两违”综合治理。
1.治理违规建设形成的危房。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大力整治各类违规建设出租房、铁皮房、广告牌、临时搭盖等,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多次加层出租的,要先清租户,后清危房,严厉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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击违规建设非法牟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公共安全。
2.全力推进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彻底清查并处理建成区违法建设,2017年至2018年每年查处违法建设比例分别不低于总量的60%和80%,2019年基本完成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治理任务。
3.保障重点项目开展。围绕重点项目建设,提前介入,全力服务和保障重点项目征迁工作顺利推进。加强巡查管控,重拳打击现行“两违”,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制止、第一时间查处。
4.助推特色城镇建设。深化“两违”治理,有效提升环境,助推美丽乡村、古村落保护、产业园区建设,为省级小城市培育试点、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以及特色小镇创建工作创造条件。
5.推进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围绕红树林、基本农田、矿产资源、海岸线生态环境、河道(含内河)沿岸保护、“五小”企业污染治理、饮用水源保护等开展“两违”专项整治,全力保护生态环境。
6.开展国省道两侧“两违”专项整治。着力清理国道、省道两侧“两违”行为,重点管控厦漳同城大道、福厦(漳)高铁客运专线、厦蓉高速扩容工程、沿海大通道以及14个国省干线“互联互通”项目和4个高速公路项目等项目建设范围内的“两违”。
7.重拳打击造成消防安全隐患“两违”。拆除存在严重消防安—2—
全隐患的连片违章搭盖建筑,确保消防安全。
8.保障供水、供气、供电设施安全专项整治。强化对供水、供气、供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各类项目建设、拆迁等施工作业的监管,统筹联动,严厉打击占、压、圈、围供水、供气、供电设施的违法行为,确保供水、供气、供电安全和社会稳定。
9.围绕各级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其它主题治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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