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城区宏达煤矿关于集中整治矿产资源打非治违专项治理方案
33号
关于集中开展矿产资源开发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方案
各工区、科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安委会做好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加大隐患排查整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强化年”活动,确保我矿矿产资源开发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根据枣庄市市国土资源局《关于下发集中开展矿产资源开发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枣国土资字„2012‟83号)和(枣国土资薛发【2012】
39号)文件要求,我矿决定于2012年5月25日至9月10日,在全矿开展矿产资源开发领域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一下简称“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结合我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袁宪玉(矿长)副组长:李峰(技术副矿长)
成员:胡从高、刘传新、杜宝忠、高山、袁传森、宋均镯、任振玉、刘强、刘铁、华洪涛、徐建、邵明新、韩荣亮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技术科,负责日常事务,由袁传森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本次专项行动的相关业务工作。
二、指导思想、工作目标
1、指导思想。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严格按照《矿产资源法》、《安全生产法》的要求,严格执行薛政办发【2012】
1号文件贯彻落实,严格打击非法采矿行为。为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严格执法,严厉打击,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监管力度,真正把打击非法采矿工作抓紧抓实抓好,抓出成效。为迎接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维护我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2、工作目标。通过专项行动,全面遏制无证开采,破坏浪费矿产资源等非法行为。严格督处检查隐患整改情况,促进隐患排查整改经常化、规范化,及时根治矿山安全生产隐患,切实整顿治理违法违规开发领域和不符合矿山安全生产的行为,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确保矿产资源开发领域安全生产持续稳定。
三、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2012年5月25日起,到9月1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1、制定方案、总体部署阶段(5月25日至31日)根据我矿实际编制“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全面部署“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
2、自查自纠、集中整治阶段(6月1日至7月31日)
1结合我矿安全工作实际,确定工作重点和难点,制定方案,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采取措施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3、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8月1日至31日)根据整治重点,开展整治情况重点督查检查,对整改不力的进行处罚和通报。
4、集中、巩固提高及总结阶段(9月1日至10日)对整治的重点和难点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进行解决,确保重点难点问题得到解决,查找专项活动中的漏洞,改进工作措施,总结经验,汇报整改情况。
四、工作范围和重点
除市区安委会规定的共性内容以外,尤其对一下涉及矿产资源开发领域的内容重点加强监管。
1、非法盗采、超层越界开采矿山资源的;按规定进行和要求进行巡查,每周向工作小组汇报负责任:李峰、袁传森
2、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
3、未按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或矿山设计组织生产的;严格按照矿产资源利用方案和矿井批复设计进行组织生产,对井下生产条件进行优化开拓布局
负责人:李峰、袁传森
4、相关证照不全的;
按要求办理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工作,要坚决杜绝证照不全,证照过期而从事生产行为。
2责任人:杜宝忠、宋均镯
5、落实相邻矿山互查制度执行互查制度执行情况及检查记录,图纸交换、开拓开采情况;
(未完,全文共11242字,当前显示1475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